近日,酒泉市人民检察院结合监督落实“一号检察建议”,联合酒泉市妇女联合会印发了《酒泉市人民检察院酒泉市妇女联合会关于建立共同推动保护妇女儿童权益工作合作机制的通知》,共同推动酒泉市妇女儿童权益保护工作,全力加强对未成年人的综合司法保护。
保护联动合作机制的建立,旨在积极推进本地未成年人司法保护社会支持体系建设,充分发挥检察机关和妇联组织的职能优势,通过建立保护联动合作机制,进一步加强资源整合和合作,实行案件线索及时共享,共同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共同推动性侵犯罪预防,提升妇女儿童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酒泉检察机关将积极配合同级妇联组织的维权服务工作,提升维权工作的专业化和法治化水平。在办理涉妇女儿童权益保护案件或者涉及妇女儿童的信访工作中,将邀请妇联组织共同参与矛盾化解工作,委托或者会同妇联组织或者妇联组织推荐的专业力量开展合适成年人参与诉讼、社会调查、附条件不起诉考察帮教、法庭教育、社会观护等工作,为妥善处理案件提供专业支持。
同时,酒泉两级检察机关和妇联组织将在心理辅导、经济帮扶、家庭教育指导等方面联合开展救助,共同做好农村留守儿童、困境儿童关爱保护工作,加强在救助帮扶、权益保护等方面的配合协作。推动本地妇女儿童权益保护工作扎实开展。(赵雪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