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新机制好学管用举措频出执法精准
江苏公安交警打造执法规范化“升级版”
□ 本报记者 丁国锋
近年来,在公安部交管局精确指导和江苏省公安厅党委坚强领导下,江苏公安交警瞄准交通管理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目标,向改革要动力要活力,向创新要警力要战斗力,紧盯法治保障、执法监督、执法能力、科技支撑四大基础,大力推进执法质量、执法效能和执法公信力有效提升,成为全国公安交警执法规范化建设的“领头羊”,各项创新探索和经验举措走在前列。
江苏省副省长、公安厅党委书记、厅长刘旸多次要求,将交警系统执法规范化建设作为公安交通管理工作和交警队伍建设的重要环节来抓,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思想,紧紧围绕交通管理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目标,精心打造以系统、科学、精细、专业为特征的江苏公安交警执法规范化建设“升级版”,始终做到严格公正规范文明执法。
“交警执法每时每刻与老百姓工作生活紧密相连,是展现法治公安建设水平的重要窗口。”江苏省公安厅党委委员、副厅长裴军近日告诉《法制日报》记者,即将到来的2020年,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深入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开局之年,是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全面落实、法治政府基本建成的关键一年。江苏将锐意进取、改革创新,全力推动更高水平的交通管理执法规范化建设,为推进交通管理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更多的江苏样板,为“强富美高”新江苏建设作出更大贡献。
多层次教育感化机制提升文明法治素养
2017年6月,以“机动车礼让斑马线行人”为代表的文明交通“旋风”从江苏宿迁刮起,普及到全国各大城市,引发社会广泛关注,也被看作文明涵养与法治建设的一次成功融合。
当地公安交警部门通过“严格执法+文明引导”,营造了文明法治社会的浓厚氛围,通过规范机动车、非机动车、行人出行,用查处无死角、管理全覆盖的方式消除交通执法管控盲区,宿迁市区行人、非机动车守法率达98%以上,公交、出租车斑马线礼让率接近100%,机动车停放同向率达98%以上,公众公共交通满意度不断提升。
法治让社会更有序、让生活更美好,日渐成为各方共识。在推动交通参与者自觉形成遵章守法意识、文明规范驾驶行为上,江苏各地交警部门做足了功课。
在南京交警七大队的交通安全违法犯罪教育警示基地,记者戴上VR眼镜亲身体验了发生在南京的一起重大醉驾案动画影片。在10分钟左右的醉酒驾车狂飙中,先后撞倒市区9名路人,记者在视觉、听觉的冲击下感受到案发现场的胆战心惊。
“交通参与者安全意识淡薄,而交通管理执法工作重处罚、轻教育,重管理、轻宣传,这导致执法矛盾突出,惩戒警示效果不佳。”七大队副大队长王立介绍,通过建立危险驾驶罪后续警示跟踪机制、危险驾驶罪社区服刑人员教育矫正合作机制,融入交通类治安、刑事案件以及交通信用联合惩戒等典型案例,基地的宣传教育能力大幅提升,先后有2000多起危险驾驶罪社区服刑人员在基地接受警示教育,还面向社会开展150余场教育活动。
“在加强严格执法的同时,我们将关注点聚焦到整个交通参与者上,建立多层次教育矫治和感化机制,一些区县交警部门还联合当地法院、检察院,将危险驾驶罪的庭审放在驾校,在警示中涵养文明交通素养。”江苏省公安厅交警总队副总队长王文介绍。
坚持创新驱动提升整体执法规范化水平
交通执法环境越来越复杂、要求越来越高、难度越来越大,对执法规范化建设要求越来越高。在问题导向、创新驱动指引下,江苏各地公安交警部门近年来推出一系列好学管用的创新机制,有力提升了江苏交警整体改革创新能力。
“我们在治理体系上,始终强调善用法治思维、法治理念、法治方式,特别注重整体推进交通管理执法制度建设。”江苏省公安厅交警总队总队长陈玉峰说,不仅积极善用立法手段为严格执法提供准确依据,还根据执法实战需求,从细化执法流程、规范执法行为、完善执法制度入手,建立完善权威、系统、贴近实战的执法标准体系。
2019年,江苏省公安厅提请省政府制定发布《江苏省道路交通安全责任制规定》,重点推进道路交通安全责任体系建设;经省政府提请省人大审议《江苏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条例通过后或将进一步强化电动自行车生产、销售、维修等源头环节监管,构建全链条的治理模式。
认真贯彻落实交通管理重大决策、规范性文件制定合法性审查和法律风险评估制度,全面强化了交通管理的科学决策、依法决策能力。通过修订《江苏省道路交通管理执法细则》,对交通违法处理、交通事故处理、机动车及驾驶人管理、道路治安管理、刑事案件办理、剧毒化学品通行证审批、执法监督等内容进行全面、系统的规范。
目前,江苏13个设区市交警部门已建成执法管理中心,全省64县市交警部门中的59个已建成执法管理中心(室),实现了办案与管理部门分离,对执法办案活动、执法质量、案件管理进行全流程、全要素监督管理。设区市交警支队全面建立专业办案队实行“侦办纠”一体化直接办理治安、刑事案件,仅2019年就办理涉车涉路治安案件1937起,交通肇事、危险驾驶犯罪以外的刑事案件62起,交警部门直接办理的治安刑事案件总量比2018年增长54.3%。
各地还涌现出一批执法管理模式的创新经验。其中,南京交警支队研发部署“执法监管平台”,彻底打破了传统交管业务系统的数据壁垒与信息孤岛困境;无锡交警支队实行执法管理中心(室)实体化运作,今年已预警各类执法问题370余起、整改执法隐患460余起;南通交警支队在全国首创事故处理人民陪同员制度,聘请130余名检察官、法官、律师等社会人士参加一般程序交通事故协调、会办和责任认定。淮安交警支队通过以市局直属分局名义办案,今年以来已办理阻碍交警、“袭警”违法犯罪案件56起,维护了交警执法权威。
苏州交警支队对快速处理适用案件范围、案件办理流程、法律文书模板、民警辅警职责、证据保存及卷宗制作标准等关键性指标进行完善。“民警可以现场将嫌疑人供述、车辆证件、证件照片、称重记录等信息做标准化处理后,上报网格化智慧勤务平台送审,即可完成全部程序。”苏州交警支队负责人介绍,目前全市快速处理室总数达56个,截至今年10月“快处率”已达50%以上。
信息化支撑闭环式管理提升执法精准度
在南京交警四大队执法管理室大屏幕上,12月20日显示了当天发生的6个执法视频预警信息提示。“上传不及时、超短视频、静止视频等,系统都会提示。”副大队长吕杰告诉记者,执法记录仪已实现全要素挂钩关联,系统产生的预警会生成当日表格及时通报纠正,大幅度减少民警执法瑕疵和执法问题。
记者注意到,该大队对危险驾驶案件引入生物检材智能管理系统,实行闭环式管理,只要民警查获嫌疑人后,就可将现场生成的呼气测试数值自动传输至系统保存,同时对车辆处置信息、血样条形码等同步上传,实现“人、物、案”实时综合管控。
据了解,江苏省交警总队在全省推广的醉驾刑事案件智能监管系统,以构建信息化全链条下的“物证中心”为载体,实现从酒精呼气测试到血样提取、流转、保存、销毁,从受立案、办理强制措施到移送起诉、吊销驾驶证、案卷归档等全环节约束管理。
在这一创新理念影响下,对车辆管理信息化程度也显着提升。在苏州张家港市交警大队,通过对涉案车辆从扣留到发还的射频识别流转,确保车辆流转留痕可追溯,今年在该系统流转的23000余辆、收缴报废的400余辆车辆,未发生一起涉案车辆引发的复议诉讼信访,未发生一起停车费用收取、结算引发的违法违纪问题。
“加强对交通事故警情、交通违法和危险驾驶案件等多维度分析,汇总梳理执法问题,研判预警警情发案以及违法犯罪行为发生的规律和特点,有利于精准辅助路面执法。”陈玉峰介绍,目前省交警总队已联合公安部道路交通安全研究中心,开发建设了公安交警执法办案智能辅助系统并在南京试点,实现在线法制学习交流精准解答、法律规范和案例精准检索、交通类行政刑事案件办理精准指引、执法突出问题精准预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