啃下硬骨头改出公信力
福建高院着力推进执行专项整改
□ 本报记者 王 莹
□ 本报通讯员 何晓慧
“基本解决执行难”阶段性目标如期实现后,解决“执行难”已从“攻坚战”转入“持久战”,如何防止责任松懈、工作松劲、作风松弛?
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抓住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执行难问题,深入推进执行专项整改,为推动从“基本解决执行难”向“切实解决执行难”迈进打下坚实基础。今年1至7月,全省各级法院执结各类执行案件13.95万件,同比增长37.87%,执行到位金额263.73亿元。
划重点出重拳
福建高院始终把人民群众对司法工作的需求作为第一信号,紧紧扭住群众反映强烈的一些执行环节存在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等问题,建立专项整治问题清单、管理台账和责任链条,有序推进执行专项整改,做到问题不解决不松劲、解决不彻底不放手、群众不认可不罢休。
7月4日,随着福建高院党组书记、院长吴偕林一声令下,为期两个月的“亮剑八闽 夏日风暴”集中统一执行行动在福建三级法院同步开展。全省执行干警以雷霆之势强势出击,通过强制执行一批案件,集中拘留一批被执行人、集中清退一批房产,集中拘留一批被执行人、集中发放一批执行案款,重点攻破一批群众反映强烈的“骨头案”“钉子案”,努力把人民群众的“纸上权益”变为“真金白银”。
在集中统一执行行动中,福建高院要求全体执行干警以时不我待、只争朝夕的干劲,扭住积案不放松,力争在最短时间内最大限度提升案件结收比、实际执行率、执行标的到位率等关键指标。为了不让一些重点收案大户掉队,全省法院牢固树立“一盘棋”意识。福建高院执行局派出6批次督导组到问题集中的法院开展下沉督查、穿透督导、重点督战,进一步强化源头治理,落实过程治理。
福建高院还充分发挥执行统一管理、统一指挥、统一协调“三统一”机制,上下联动,协同攻坚。今年7月,福建高院、泉州中院和永春法院联动出击,成功拔掉了一起因涉嫌地方保护、被执行人拒绝交付租赁物长达3年的“钉子案”,当地群众拍手称快。
据统计,今年7月以来,福建法院共执结案件5.49万件,占今年结案总数30.55%,执行到位金额117.94亿元,占今年执行到位金额总数41.85%。
破难题解难案
进入7月,在宁德东侨经济开发区,由澳泰房地产有限公司开发的“金港名都”D区6栋大楼顺利封顶,开盘在望。
相比如今的高楼耸立,此前“金港名都”楼盘险些遭遇烂尾之殇。因资金链断裂,开发商澳泰公司官司缠身、举步维艰。
“这些执行案件能否妥善处理,不仅关系着民营企业的生死存亡,更关系着几千户家庭的安居愿望。形势逼着我们必须打破思维定势和路径依赖,主动担当作为。”福建高院审判委员会委员、执行局局长许寿辉告诉记者。
福建高院确定“善意执行、放水养鱼、防控风险”的执行思路,将所有涉及澳泰公司债务纠纷案件统一指定给宁德中院管辖,并促成债权人同意暂缓拍卖“金港名都”的土地。宁德中院积极帮助引入后续投资人,合力把“蛋糕”做大。澳泰公司迎来重生之路,停滞的项目全面复工……
福建高院将破难题解难案作为执行干警践行初心使命的主战场。全省法院积极落实执行工作服务民营企业八项举措和“八个一律”承诺,将善执惠商理念贯穿始终,探索形成“党委政府支持、法院担当作为、创新机制引领、放水养鱼盘活、联动各方共赢”的执行工作新模式,推动因开发商资金链断裂引发楼盘“烂尾”系列案件执行取得突破,使得受困民营企业恢复发展、重现生机。据统计,今年以来,全省法院通过有效执行让4305购房户、安置户和以房抵债债权人顺利交房,支付拖欠农民工工资4.5亿元,化解38亿元金融不良资产。
涉民生案件的执行,事关广大老百姓切身权益能否得到兑现。全省法院普遍专门开辟绿色通道,对涉及农民工工资、交通事故赔偿等民生案件的执行实行“三优先”,即优先立案、优先执行、优先发放执行款。同时承诺坚持“三个一律”,即有财产线索的一律依法核查;符合条件的一律纳入失信名单或者限制高消费名单;拒不执行法律义务情节严重的,一律依法严惩,以此织密民生权益保障法网。
重实效求长效
消极执行、选择性执行,是一些地区执行工作和执行环节存在的乱象。对于发现的问题,福建高院不回避矛盾、不讳疾忌医,高度重视、认真正视、深刻检视。
今年8月,福建高院按照专业化、规范化、集约化,制定下发《关于全面推行执行案件分段集约流程管理机制的指导意见(试行)的通知》,要求全省法院通过分段执行对执行实施权进行分权,将执行实施程序分为财产查控、财产处置、款物发放等不同阶段,交由不同的执行人员办理,改变一些地区还存在“一人包案到底”的办案方式。同时,针对有的法院对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管理不到位的问题,开展专项排查,坚决杜绝“应纳入未纳入、应屏蔽未屏蔽、应撤销未撤销”的现象。
如何排除风险隐患,防止执行案件“带病”运转?福建高院率先在全国推行“一案双查”制度,对上级交办督办的、代表委员关注的、信访反映强烈的、引发负面舆情的执行案件,由福建高院执行局与监察室联合开展案件审查和责任倒查,以此筑牢监督问责的“高压线”,为解决监督管理不力、执行工作不规范、执行效果不佳、纪律作风不正等难题提供制度保障。
近日,一基层法院执行干警在工作中失职,将已经履行完债务的被执行人仍错上失信黑名单,给该公司诚信记录造成不良影响,福建高院及时启动“一案双查”,下发监察建议书,责成所在法院对其予以立案审查。截至目前,福建高院已完成首批4个执行案件的“一案双查”工作,对有关责任人员作出提醒谈话、诫勉谈话、内部通报等处理决定。其中,对两名执行法官予以立案审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