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gend id="h4sia"></legend><samp id="h4sia"></samp>
<sup id="h4sia"></sup>
<mark id="h4sia"><del id="h4sia"></del></mark>

<p id="h4sia"><td id="h4sia"></td></p><track id="h4sia"></track>

<delect id="h4sia"></delect>
  • <input id="h4sia"><address id="h4sia"></address>

    <menuitem id="h4sia"></menuitem>

    1. <blockquote id="h4sia"><rt id="h4sia"></rt></blockquote>
      <wbr id="h4sia">
    2. <meter id="h4sia"></meter>

      <th id="h4sia"><center id="h4sia"><delect id="h4sia"></delect></center></th>
    3. <dl id="h4sia"></dl>
    4. <rp id="h4sia"><option id="h4sia"></option></rp>

        欢迎访问365bet外围网站_365bet手机下载_365bet体育在线投政法网!

        他山之石

        当前位置:首页 » 他山之石

        重庆忠县检察院采取“1+2+6”工作模式开展河库检察工作

        时间:  2019/3/5 9:28:13  
        法制网讯 记者战海峰 通讯员张海波 程巧巧 为全面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长江经济带建设要“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的重要指示,重庆市忠县人民检察院积极发挥检察机关公益诉讼职能作用,结合全市“保护长江母亲河”公益诉讼专项行动,创新工作方法,与县河长办在全县河库水域生态保护工作中加强协作,于日前共同出台了《长江流域忠县河库检察工作方案》(以下简称《工作方案》),于近日下发。
         
        《工作方案》将在全县境内河流(含水库)实行河库检察制度,重点在渠溪河、黄金河、汝溪河流域推行生态修复补偿制度试点,争取到2020年,重要河库生态安全得到保障,实现河畅、水清、坡绿、岸美的工作目标。
         
        《工作方案》建立长江流域忠县河库检察体系,由忠县检察院相关职能部门在对应县级河长的统一领导下,负责与县河长办对接协调河库检察工作。成立长江流域忠县河库检察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忠县检察院检察五部,办公室主任由分管公益诉讼的副检察长担任,由检察五部负责具体办公采取“1+2+6”的模式开展河库检察工作。
         
        “1”即长江流域忠县河库检察工作办公室,“2”即石宝、拔山2个长江流域河库检察室,“6”即6个长江流域忠县河库检察官。
         
        《工作方案》明确了长江流域忠县河库检察官的工作职责为县内河库的日常巡查、线索移送和全县生态环保类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案件的办理。提出了落实河长制河库检察工作任务、严厉打击破坏生态环保的刑事犯罪、依法开展公益诉讼督促行政机关履职、维护河库水域生态秩序、开展河库检察执法宣传工作等任务。
         
        接下来,忠县检察院将根据《工作方案》的要求,积极开展长江流域河库检察工作。
         
         
        来源:法制日报--法制网
        责任编辑:李彩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