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检察“互联网+”提升司法公信力
线上有诉求线下有回应
□ 本报记者 潘从武 本报通讯员 王晨
近日,一名网友发微博@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官方微博“新疆检察”,就某施工项目拖欠农民工工资一事,向检察机关求助。一天后,在新疆三级检察机关微博联动下,这名网友的诉求得到圆满解决。
线上有诉求,线下有回应。近年来,新疆检察机关利用政务微博开放、协同的特点,传承和弘扬“枫桥经验”,积极打造“网上社会治理”模式,把党的群众路线坚持好、贯彻好,形4成了“化解矛盾+法律服务”的“互联网+”检察为民服务样本。
11月20日18时40分,网友“王瑞随行”(后改昵称为“榀壹”)在新浪微博@“新疆检察”,称沙湾县某别墅施工项目负责人承诺10月15日给工人发工资,可直到11月初也没发。
收到诉求后,新疆自治区检察院官方微博立即@伊犁哈萨克自治州人民检察院塔城地区分院官方微博“塔城地区检察”,发文称:请对此事予以关注,有必要提供合法帮助。
“塔城地区检察”及时回应,通过微博联动,要求沙湾县人民检察院对此事进行核实。沙湾县检察院与当地劳动监察大队联系后得知,某别墅施工项目停工后,当地人社部门已介入处理。其间,因工人工资表核实有误、工人投诉后又请求撤销等原因,导致工资支付时间一直延后。目前,部分工人已收到工资,其他已返乡工人的工资已于11月20日起陆续发放。
11月20日21时49分,“沙湾检察”发布微博@“塔城地区检察”,通报最新进展情况,称:检察机关将继续关注并督促相关部门跟进此事,确保群众诉求得到圆满解决。
11月21日21时48分,“新疆检察”“塔城地区检察”“沙湾检察”分别收到网友@“榀壹”的私信:因个人原因产生误解,对因此给相关部门带来的不必要麻烦深表歉意。我于11月21日20时收到了2018年所有劳务薪酬,再次感谢新疆检察以及相关部门。
对新疆检察机关来说,通过检察新媒体矩阵延伸检察职能、全力解决群众诉求早已不是新鲜事。
今年2月,网友王某通过微博向“新疆检察”反映,其父亲及几十名农民工被拖欠工资长达3年之久。在新疆检察机关新媒体矩阵的互动下,有关部门及时核查督促,这些农民工在一个月内成功领到被拖欠的工资。
“想不到在微博上的留言会被检察官看到,想不到检察院会协调处理此事,想不到拖欠了3年的工程款这么快就结清了。”说起首次与新疆检察机关在互联网上打交道的经历,王某连用了3个“想不到”。
新疆自治区检察院新媒体负责人说,检察新媒体是检察机关在互联网上的服务窗口,既要讲好“检察好故事”,唱响“检察好声音”,也要通过互联网延伸监督触角,立足检察职能定位,增强群众的法治获得感,努力答好新时代检察工作的答卷,让人民满意。
据了解,2016年以来,新疆检察机关通过检察新媒体矩阵回应网民关切问题百余个,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较好地提升了新疆检察工作的公信力,赢得了网民的赞誉。
新疆检察新媒体矩阵领头账号“新疆检察”连续3年在全国政法峰会上获得“全国检察微博十强”“全国检察微博20强”称号,矩阵成员账号“博州检察”荣获2018年“效·能”政务V影响力峰会最佳政务公开案例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