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护正义,两袖清风,执法为民,一身正气”“无私奉献,人民公仆”,近日,这两面锦旗分别送到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执行法官张瀚文手中。它们来自同一起案件的申请执行人和被执行人。
张瀚文告诉《法制日报》记者,这起案件从立案到执结仅用4个月,与同类型案件相比缩短近一年时间。节约当事人时间成本的同时,也为他们减轻了诉累。
张瀚文办理的是一起标的额600余万元的民间借贷纠纷案。该案被执行人蔡某未履行还款义务,申请人李某向海淀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立案后,张瀚文多次电话联系蔡某督促其履行法律义务,第一时间查封其名下房产,冻结其银行账户内的存款。
随着工作的开展,张瀚文发现,被执行人蔡某认同法院判决,表达出较强的还款意愿,但因资金链断裂,法院将其房屋查封后,无法利用房屋进行融资,使得执行进入停滞状态。而通过拍卖其房产筹集执行款项又会面临执结时间长、资金短时间不能到位问题。
通过张瀚文多次释法说理,双方当事人约定,由被执行人找第三方提供资金偿还案款。法院立即解除房屋查封,被执行人再用房屋进行融资。最终,被执行人积极支付了全部案款,该案顺利执结。
海淀法院执行局局长马民鹏说,执行干警坚持以民为本,变通工作方法,积极探索双方当事人都认同的解决问题途径,真正做到司法为民。
前不久,房山区人民法院也办理了一起有温度的执行案件。
北京市某工程有限公司出具欠款凭证,证明截至2017年12月31日公司拖欠胡某等10名员工工资及各项补助费用共计330余万元。今年1月,胡某等10名员工向房山法院申请支付令。支付令生效后,胡某等人申请了强制执行。
“群体性涉民生案件执行牵动的不仅仅是10名申请人的利益,而是一个企业和10个家庭的利益。”收到这份强制执行申请后,承办法官霍福生经查发现,被执行人名下没有可供执行财产,濒临破产。
霍福生随即向该公司法定代表人下达财产上报通知书,同时约谈胡某等10名申请人了解具体情况。
“我们老板人不错,有责任有担当,对员工的工作和生活也关心有加,正因为如此,他拖欠两年工资,我们没有怨言,更没有辞职或闹上法院。”胡某说,但拖欠工资给大家生活造成很大影响。
“员工很理解公司的难处,也愿意与公司同甘共苦、共渡难关,有这样的员工是你做人的成功,但是你也应该理解员工的实际困难,工作和生活不能全凭义气,义气不能填饱肚子。”霍福生约谈该公司法定代表人安某时说。
“法官,谢谢你。我仔细梳理了公司资产,目前有一笔241万元的到期债权。但如果将钱全部发给员工,公司仍是零资产,下一步有可能要申报破产。员工的钱能不能再拖一拖……”安某说。
听了安某的话,霍福生有了破解难题的方案。他再次约来员工代表胡某,详尽告知目前的执行进展。胡某说,自己可以代表10名申请人的意见,他同意霍福生的观点:放水养鱼。241万元执行案款,10名申请人自愿只领取一半,留一部分给公司继续经营发展,剩余案款于2018年年底前一次性结清。
安某得知此方案后,激动不已。4月24日,他从债权机构处支取160万元现金,与胡某等10名申请人一起来到房山法院执行局,经由法院将工资款发放给10名员工。
“这既解决了申请执行人目前的实际生活困难,又救活了公司,员工愿意继续留在公司工作。”霍福生说,“约定执行”使双方互利共生,真正实现事了、人和、共赢。(刘子阳 黄洁 董凡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