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全国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建设工作推进会精神,全面落实最高法院《关于全面推进诉讼服务中心建设的指导意见》及高院有关要求。近日,上海一中院出台实施《深入推进“互联网+ ”诉讼服务建设的实施意见》,整合推出20 项互联网+ 便民诉讼服务举措,着力构建以互联网+ 诉讼服务体系化、标准化、便捷化为支撑,诉讼服务“全方位、零距离、无障碍”的“现代服务型”法院,最大限度满足人民群众对诉讼服务的新期待、新要求。
一是整合服务资源,推进诉讼服务体系化建设。《意见》对上海一中院现有诉讼服务举措进行梳理归类,立足于构建网络、热线、窗口“三位一体”诉讼服务体系,将诉讼服务纳入审判管理考核体系,同时进一步拓展便民服务渠道,优化服务审判举措,实现线上与线下、窗口与端口、审判管理与诉讼服务、对外服务与对内服务的高度融合。
二是规范现有服务,推进诉讼服务标准化建设。《意见》在上海一中院现有关“电子送达”、“‘12368 ’诉讼服务分平台”、“判后答疑”等工作规范的基础上,根据互联网+ 诉讼服务的新要求,进一步明确各项诉讼服务举措的具体流程、工作内容等标准,同时明确工作进度与主体职责,推进诉讼服务的规范化,确保各项举措落到实处。
三是回应群众需求,推进诉讼服务便捷化建设。《意见》明确“最大限度满足群众需要、便利群众诉讼”的工作目标和原则,将实体诉讼服务向互联网、移动终端拓展,着力构建全面涵盖立案、信访、审理、执行全过程的互联网+ 诉讼服务体系,人民群众足不出户即可便捷地享受全流程诉讼服务。
四是拓展服务功能,推进诉讼服务信息化建设。顺应现代诉讼服务发展潮流,借力网络、信息技术发展成果,《意见》明确要通过不断强化法院信息化建设,逐步试行网上阅卷、网上开庭、网上接受保全申请、网上缴费等新举措,积极拓展诉讼服务新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