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还在为排长队处理交通违法发愁,为一大早去排队取号而苦恼吗?现在有一种方法不用排队,又能便捷处理交通违法。12月24日记者从福建省泉州市交警支队了解到,为减少市民排队等候处理违法行为的时间,交通违法驾驶人可通过福建省公安厅交警总队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以下简称“互联网平台”)处理交通违法行为,目前该平台已完成系统升级,即日起网上处理交通违法更便捷。
交警提醒,用户注册并登录系统后,只能处理驾驶人本人名下机动车的电子监控记录。“互联网平台”不能处理的违法行为会变成红色字体,该违法行为须前往交通违法处理窗口进行处理。
由于公安网与互联网数据需要交换同步,可能导致“互联网平台”驾驶证累记分未及时更新,如果您在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被记分,短时间内请不要使用该平台处理记分的交通违法记录,以免超分。在“互联网平台”处理交通违法行为时,若出现异常情况或超时未能对账的,请勿再到交通违法处理窗口处理您的电子技术监控违法记录,以免造成重复缴款(如在缴款过程中遇到任何问题,请拨打缴款银行客服电话咨询:400-8877-945)。
网上处理,大家要登录互联网服务平台(网址http://fj.122.gov.cn),注册时,填写的信息必须与本人驾驶证上登记的信息完全一致,包括车主的联系方式、地址等。在互联网完成注册的个人用户,可以在网上绑定自己的车辆,绑定车辆后,驾驶证记分小于12分的违章,都可在网上处理,但前提条件是车主本人与驾驶人是同一人。
另外,互联网平台处理违章只针对电子监控记录,且不包括营运客运、货运、出租客运、危化品运输等车辆和校车。对于2014年12月1日(不含)前发生的不属于规定记分的电子技术监控违法记录,以及2014年12月1日后发生的电子技术监控违法记录,若用户对违法事实没有异议且确定是本人驾驶,可通过该平台处理。如果对违法事实有异议,非本人驾驶或驾驶证记分大于或等于12分的,则必须到窗口处理。(傅恒 邱文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