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没想到,我的官司用‘要素式庭审’,仅用了20分钟,当场就拿到了判决书。”11月25日,当事人林某某对福建省漳平市法院推行的“要素式庭审”赞许不已。
2015年6月,为提高审判效率,减轻群众诉累,漳平市法院积极创新审判工作机制,试行以“要素式庭审”和“要素式文书”为核心的民事案件“要素式审判”改革。该院在民间借贷、离婚纠纷、人身损害赔偿纠纷三类民事案件试行“要素式审判”,根据不同案件类型,分别设计了《诉讼要素表》。其中,《民间借贷类案件诉讼要素表》包含借款时间、借款数额、用途、支付方式等要素。庭审时,法官对双方无争议的事实只予以归纳、确认,重点围绕双方的争议要素进行审理,简易案件基本做到当庭结案。同时,对裁判文书进行“瘦身”,不再详细叙述,而是围绕双方有争议的问题进行充分说理,无争议的事实一笔带过。
截至目前,漳平法院已开展“要素式审判”412件,平均庭审时间约25分钟,最快的仅10分钟。(陈立烽 叶庆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