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近日从贵州省政府举行的新闻发布会获悉,贵州省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作为省司法厅内设机构已获省编办批复设立,已于10月21日在省政务服务中心正式运行,为公众提供相关公共法律服务。
据介绍,省公共法律服务中心进驻省政务服务中心,在全国尚属首例。贵州省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共有5项职责,包括律师法律咨询服务、公证法律服务、法律援助、司法鉴定咨询服务、法治宣传教育。其中,律师法律咨询服务、法治宣传教育、法律援助、司法鉴定咨询均免费受理,对当事人申请的法律援助案件,凡符合法律援助受理条件的,中心将指派律师免费为其提供法律服务,办理公证业务按照相关业务办理收费标准执行。今后,该中心将根据实际情况逐步拓宽服务范围。
省公共法律服务中心采取网上和网下相结合的方式提供公共法律服务,网上依托省级网上办事大厅提供服务;网下依托省级政务服务中心实体大厅提供服务,目前已设立法律咨询窗口、公证服务窗口、法律援助窗口3个窗口,各窗口作息时间与省政务服务中心一致,工作人员由省司法厅指派或者政府购买方式,由有关律师事务所、公证机构、法律援助中心委派有从业资格和一定工作经验的律师、公证人员等法律服务工作者组成。(王家梁 袁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