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众习惯“有困难找警察”,大量民事、经济类社会矛盾纠纷通过110报警服务台集中到公安机关,公安机关无权调处,但对群众诉求不能一推了之。山东省潍坊市公安局潍城分局积极争取区委政法委支持,在派出所设立人民调解工作室,聘请或指派人民调解员进驻,与派出所民警共同开展矛盾调解,实现派出所先期处置、现场取证优势与人民调解灵活便捷、成本低、效率高优势的有机结合,今年以来,共受理调解纠纷956件,调解成功541起,建议通过诉讼渠道解决131件,达到纠纷有序分流、调解主体归位、群众认可满意、公安减负增效的效果。
推行“四式调处”,矛盾纠纷分流化解
潍城分局推行“四式调处”,对矛盾纠纷合理分流:“随警式”调处,对适合现场调节的,让调解员随民警出警,根据现场情况进行联合调处;“前移式”调处,主动适应矛盾变化特点,让基层矛盾不出社区就能得到化解;“借力式”调处,整合社区、居委会等多方力量,提升矛盾调处效果;“能动式”调处,通过标准指导、示范引领、专业研判、科学奖惩,充分调动调解员的工作积极性。
对110报警服务台接到的矛盾纠纷,依据人民调解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法律规定,进行严格分类界定:民间纠纷由人民调解工作室负责调解;打架斗殴等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的案件,情节较轻、符合调解条件的,在公安机关主持下,会同人民调解工作室共同进行调解。潍城将调解工作与“一村一警”、法制宣传进社区等工作有机结合,建立回访制度,对调处完成的矛盾纠纷,都进行回访,检验调解效果,从根本上清除不稳定因素。
警力有效释放,调解模式成效明显
“警民联调”工作,充分发挥了公安机关和人民调解组织的优势,确保了人民调解和治安调解的有效衔接。
将调解工作室设在派出所后,能够第一时间掌握矛盾纠纷的报警情况,充分发挥公安机关反应迅速、震慑力强的优势,确保调解力量在第一时间参与、第一时间调处,及时控制矛盾双方的情绪,尽量把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和初始阶段。充分利用公安机关的身份优势、场所优势,弥补人民调解员的司法权威,增强了对调解工作的认同,确保当事人易于接受调解。规范的调解流程,确保了调解的法律效力,最大限度地保证了调解效果。
同时,调解人员参与非警务救助类事项解决,使公安机关办案警力得到了释放。警力被有效地用在社会治安的打防布控上,提升了工作效能。在潍坊市科学发展综合考核群众满意度电话调查中,群众对社会治安的满意度列6大项之首。(侯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