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鉴定人出庭作证 环保组织要求被告生态修复
10月23日,重庆市万州区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由重庆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支持起诉的原告重庆绿色志愿者联合会与被告湖北省恩施自治州建始磺厂坪矿业有限责任公司重庆巫山千丈岩水库水污染责任纠纷一案。该案是重庆市首例环境公益诉讼案件,也是三峡库区首例由民间组织提起的跨行政区域环境公益诉讼案。
千丈岩水库位于重庆市巫山县、奉节县和湖北省建始县交界地带,距长江仅13公里,蓄水280万立方米,是重庆市政府确认的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区,其水源供应巫山县红椿乡、庙宇镇、铜鼓镇、长安乡共50000余人生活饮用。
被告选矿厂位于建始县业州镇郭家淌国有高岩子林场,毗邻千丈岩水库。该厂违法生产,将产生的废水、尾矿未经处理就排入厂区附近有溶洞漏斗发育的自然洼地,引发了千丈岩水库饮用水源地水体污染。
2014年8月13日,巫山县红椿乡村民反映千丈岩水库饮用水源取水口水质出现异常,水呈灰黑色,有异味,感官浊度高。巫山县应急监测结果表明,被污染水体无重金属毒性,但具有有机物毒性,COD、Fe分别超标0.25倍、30.3倍,悬浮物高达260mg/L。该事件给重庆巫山红椿乡、庙宇镇、铜鼓镇、长安乡较多群众人饮水造成影响。
事件发生后,污染水体被封存在水库内,湖北建始县政府对污染源进行了清污分流、尾矿浆蘸和、溶洞漏斗封堵等措施,重庆巫山县政府对受污染水体实施净化清理。8月16日,污染源得到有效控制;8月18日千丈岩水库及人工隧洞出水水质基本达标,巫山县政府在供水车临时供水的基础上,完成备用水源应急供水官网的铺设及与既有官网的对接,基本满足受影响群众的饮水需要。
2014年11月13日,原告向重庆市万州区人民法院提起环境公益诉讼,请求判令被告停止侵害、恢复生态并向公众道歉。
此案由重庆市万州区人民法院院长卢伟担任审判长与两名审判人员、两名专家人民陪审员共同组成五人合议庭审理。庭审中,原、被告及其委托代理人到庭参加诉讼,支持起诉的单位重庆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派员出庭履行职务并当庭发表了支持起诉意见。国家环境应急专家组首席专家、北京师范大学水科学研究院副院长、博士生导师王金生教授作为专家鉴定人出庭接受了当事人质询和法院询问。在法庭的主持下,原、被告围绕损害行为、损害结果及其因果关系、公益诉讼中侵权损害的责任承担及其方式、本案的诉讼主体、减责免责、诉讼活动费用等事实、证据和法律适用问题分别进行了陈述、质证和辩论,公开展示了相关视频及其他证据材料,被告当庭赔礼道歉。
相关市、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司法监督员、人民陪审员、重庆市和湖北省环境保护部门工作人员近百人到场旁听了庭审。该案庭审持续时间约四个小时,重庆市万州区人民法院将择期宣判。(吴晓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