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个执法部门都有法宣目录
每周三、周五晚上到中小学开办“法治小课堂”,已成为云南省楚雄彝族自治州楚雄市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警示教育基地讲解员们的固定“节目”。近日,该基地主任陈俊旭向《法制日报》记者介绍,在楚雄市教育局协助组织下,截至目前,“法治小课堂”已成功举办168期。
7月25日,说起法治宣传教育的多样性,大理白族自治州大理市喜洲镇司法所所长郭庆红告诉记者,除了传统方式,法治宣传教育还会跟“绕三灵”“大白曲”等白族文化相结合。
陈俊旭与郭庆红述说的现象,是近年来云南省各州(市)法治宣传教育正在悄然发生的变化。
普法理念
从“要我普”到“我要普”
针对执法机关和主管部门普法工作职责不明、司法行政机关唱“独角戏”现象突出等问题,2014年起云南在全省部署开展“谁主管谁普法、谁执法谁普法”(简称“双普法”)工作,努力构建大普法工作格局。
今年年初,云南省委依法治省领导小组制定了《云南省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明确首批50个执法部门(单位)的法治宣传教育主体责任,同时梳理出每个执法部门(单位)的重点法律法规宣传目录。
“过去一说普法,大家都认为是‘司法行政部门的事’,但要提高执法能力水平,必须把被执法者知法、懂法作为重要前提。”云南省委依法治省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省司法厅厅长马继延认为,司法行政机关不仅要做好“演员”,更要做好“导演”,整合资源推进法治宣传教育的广度和深度,实现法治宣传教育转型升级和各项任务落实。
两年前,楚雄市国家税务局局长孙思国又多了一个“职务”——楚雄市国税系统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孙思国非常看重这个“小组长”职务,“法治涵盖税收执法的方方面面,没有一个标准,同一个行政处罚就可能出现五花八门的结果。”他说。
楚雄市国家税务局并不是楚雄州唯一主动要求参与法治宣传教育的执法机关。楚雄州普法理念之变,起源于楚雄州大姚县。
2013年10月,大姚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联合出台《全面推行谁主管谁普法谁执法谁普法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将“双普法”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把落实情况纳入综治工作考核,列入县委、政府年度工作考核目标。
同年,在总结大姚县经验基础上,云南省委依法治省领导小组和省司法厅将楚雄州作为“双普法”工作试点地区;2014年初,“双普法”工作在全省推开。
云南省司法厅副厅长吴俊明透露,该省正根据《云南省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制定考核评价办法,力争今年10月底前出台,形成从明确普法责任主体到建立健全考评完整体系,进一步推动普法理念从“要我普”到“我要普”转变。
普法格局
从“一枝独秀”到“百花齐放”
今年5月15日晚,保山市腾冲县滇滩镇联族村小学操场上热闹非凡,200多位联族完小的学生家长们正在这里上“法治夜校”,讲解员是腾冲县教育局选派的县中心小学教师康贤。
“联族村与缅甸接壤,村民多是傈僳族,很多听不懂汉语,我们就请联族完小的老师将康贤老师所讲的内容翻译成傈僳族语,进行‘双语普法’。”腾冲县司法局副局长段必蕊告诉记者。
针对全县国境线长达148公里的情况,腾冲县委、县政府近年集中组织开展“法治走边关”活动,重点推行“双语普法”。
“除了法治夜校,我们还联合商务、外事、海关等部门建立普法联动工作机制,以边境口岸、村寨为重点,用缅语对辖区务工、经商的缅籍人员开展法治宣传教育,使他们遵守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守法经营。”腾冲县司法局局长刘富德介绍说。
在楚雄州生根的“双普法”工作,如今在彩云之南开出“七色花朵”:
昆明市利用媒体平台提升普法实效,邀请法官、检察官、公安干警、律师、公证员通过“以案释法”形式开展法治宣讲,力求普法工作不留死角;
大理白族自治州普法办制定下发“双普法”工作实施方案,全州12县(市)和州级180个单位全面开展普法教育工作;
保山市注重借助志愿者队伍做好普法工作,组织法治宣传员深入社区、残疾人工作室、高校等地普法;
昭通市结合实际,每年制定并印发普法工作重点,把加强国家公职人员学法用法、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禁毒防艾、“学习宪法 遵守宪法”主题活动等列为重点工作内容,并细化对各县(区)普法工作的考核要求。
“目前,全省各州市均按要求推进‘双普法’工作,结合本地实际不断创新,呈现出普法‘百花齐放’良好局面。”马继延说。
普法方式
从“独角戏”到“大合唱”
近日,楚雄市紫溪镇箐上村村民杨应成家的堂屋里,穿着民族服装的10余名村民围坐一圈,观看电视里播放的一起农村私藏枪支案侦破故事。
电视机右侧,彝、汉两种文字标注的蓝底白字“普法中心户”牌擦得发亮。
“这里更有内容。”身材不高、黝黑粗壮的彝族汉子——“普法中心户长”杨应成翻阅起电视机左侧的文件架。
文件架上,摆满了《弘扬宪法精神 建设法治中国——〈宪法〉知识宣传》《楚雄市法律援助指南》等普法宣传材料。
“杨应成的这些‘宝贝’没花他一分钱,全由承担普法执法任务的部门免费提供。”楚雄州司法局副局长段兴邦告诉记者。
在箐上村,与杨应成家同为“普法中心户”的还有20户,承担着向全村2294人的普法工作。
在楚雄州司法局局长李平看来,“普法中心户”是“双普法”责任制在基层的承接载体,未来将考虑将基层普法责任主体拓展至公益组织等社会群体,真正实现普法“大合唱”。
“大力推进‘双普法’工作是加快法治云南、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化建设重要的基础性工程,是新形势下健全社会普法教育机制、最大限度动员和凝聚社会力量开展普法教育工作的重要举措,是深化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全面提高广大公民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的重要抓手。”云南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孟书铁表示,该省将不断拓展“双普法”工作的广度和深度,为平安法治云南建设作出更大贡献。(刘百军 刘志月 石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