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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山之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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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河南清丰县法院“互联网+”重构司法运作模式

        时间:  2015/5/27 11:45:36  
        在“互联网+”的时代背景下,人们的工作、生活、思维、沟通方式在逐渐发生改变,对司法机关提出了新的挑战,同时也提供了新的机遇。河南省清丰县人民法院始终以群众期盼为导向,以群众满意为目标,顺应网络时代的需要,积极探索多元化司法公开形式,保证人民群众对审判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确保阳光司法活动在对接民意中精彩嬗变,有效维护了社会公平正义,为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互联网+审务
         
        司法公开迈入“微时代”
         
        网络是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网络的健康就是社会的健康,网络舆论要凝聚网络正能量,唱响网络主旋律。
         
        清丰县法院借助网络平台促进审务公开,培育积极向上的网络文化。通过法院网站等载体公布法院基本情况、工作流程、管理制度、审判业务部门审判职能等基本情况。切实做到通过公开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营造关注司法公正的社会环境,让审判权、执行权在阳光下运行。
         
        众所周知,微信这一新兴社交网络的蓬勃发展,正在无时无刻影响着人们的生活, 成为人们获取信息和交流沟通的重要载体。而微信,也正在改变着清丰法院的审务公开。
         
        去年年底,清丰法院微信公共服务平台正式开通,内含便民、互动两大板块,下设预约法官、审判信息查询、网民心声、投诉举报等十个子栏目,涵盖立案、审判、执行等各个环节。
         
        无论当事人身在何地,只要通过手机微信扫一下“法院微信二维码”或者在微信公众账号中搜索“清丰县人民法院”并关注,就能通过微信与法官进行互动。而二维码遍布清丰法院立案庭、审判庭等各个角落,还出现在便民服务卡、裁判文书、传票、信封等媒介上。
         
        清丰法院自微信公众平台开通以来,已经陆续推送典型案件、裁判指引、工作动态信息72篇,微友关注1196人,获赞1790次。清丰法院司法公开正在步入 “微时代”。
         
         ■互联网+立案
         
        打造网络“司法超市”
         
        “立案信访窗口”是人民群众表达诉求、参与诉讼、解决纠纷的重要场所,也是人民法院了解社情民意、服务涉诉群众、联系社会各界的重要纽带。清丰法院按照“为民、利民、便民”的司法原则,从细微处入手,利用网络,不断完善便民、利民措施,把立案信访便民服务大厅,建成老百姓的“司法超市”,大大便利了群众诉讼。
         
        4月20日上午,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召开了全省法院立案登记制度改革电视电话会议,清丰法院积极响应会议精神,变立案审查制为立案登记制,对人民法院依法应该受理的案件,做到有案必立,保障当事人诉权。为此,该院打开网络渠道,当事人可以通过官网的网络平台,将诉讼状以邮件的形式发送到“院长信箱”,然后由专门人员对这些邮件进行查阅下载,对审查符合立案条件的通过邮件回复或电话通知当事人,让其到立案大厅办理相关事宜,大大减少了当事人的诉累。
         
        为给人民群众提供优质、高效、便捷的诉讼服务,2014年,清丰法院投入10万元对立案信访大厅进行升级改造,去除了立案窗口隔挡玻璃。坚持“一站式”立案,安排专人导诉,保证问题不出立案大厅就能得到答复和办理,并利用立案大厅通道外墙建立信息长廊,将诉讼费收费标准、起诉须知、当事人主要诉讼权利和义务、民事诉讼风险、案件办理流程等规定以橱窗的形式进行公示。还在立案大厅内通过电视图文播放的方式将清丰法院的管辖范围、内设部门及其职能、审判人员的信息以及司法服务便民电话和投诉渠道等信息循环滚动播出,增强群众对法院的了解。
         
        为积极宣传立案登记制度改革的政策,清丰法院通过官网、微博、微信等平台公布立案登记制新规定、新举措,加大对立案登记制改革的宣传,实现司法为民的理念,使立案登记制度在网络的阳光下进行,有序、稳妥地推进立案登记制的顺利实施。
         
        ■互联网+审判
         
        足不出户观看庭审直播
         
        “现如今,清丰县法院无论是硬件还是软件都比过去进步了不少,这次法院主动邀请社会各界代表参加庭审观摩,并采用‘庭审同步录音录像’就是一个很大的亮点,让当事人和观摩代表真正尝到了公开审判的制度果实。”河南省人大代表、清丰县高堡乡西侯村党支部书记李海轩在清丰法院观摩案件庭审后发表感言。
         
        庭审活动的公开和透明,对于确保司法公正具有特别重要的意义。早在2010年,清丰法院就开始尝试在河南法院网向全国直播庭审实况,通过采用计算机技术、图像数字化技术、信息技术等,使庭审过程与科技手段紧密结合,实现同步录音录像,做到案件审理的信息化、网络化、视频化,大大增强了法院审判的透明度。目前,该院庭审直播已形成常态化。据统计,2014年,清丰法院共开展网络庭审直播227次。
         
        与此同时,清丰法院对所有审判法庭、派出法庭进行了科技改造:全部安装了“三同步两开”设备,所有庭审均实行全程录音录像并存档,还在便民立案大厅安装了一块大型电子显示屏,声音图像兼容播放,并与审判法庭电子设备联通,现场直播庭审过程。
         
        ■互联网+文书
         
        点下鼠标就可查看文书
         
        2014年1月1日,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在互联网公布裁判文书的规定》,全国法院正式实施裁判文书公开制度,除涉及国家秘密、个人隐私、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等特殊情况外的所有裁判文书都要在网上“晾晒”。而早在2009年,清丰法院就开始尝试这项工作。
         
        法院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除规定不能公开的法律文书外,将裁判结论形成的过程、理由和依据等进行网上公开,并注意对上网文书中个人信息的保护,对文书中涉及的个人身份证号码、家庭住址等信息进行必要的技术处理,平衡好公众知情权与个人隐私之间的关系,方便群众监督。该院累计在门户网站和中国裁判文书网上“晒出”裁判文书7390件,覆盖了刑事、民事、商事、行政、执行等所有类型案件。
         
        ■互联网+执行
         
        公众监督案件执行过程
         
        为全面规范执行行为和执行管理,强化执行公开和执行监督,清丰法院制定出台《执行工作制度》,详尽规定了执行人员的职责、执行案件的流程,请示汇报和文书文稿审核以及强化执行依据的法律文书的审查等,让执行行为依法依规进行,防止执行乱、乱执行现象的发生。并将执行法官信息及联系方式全部上网公示,要求法官24小时开机,方便当事人随时联系办案法官;将执行流程及每一执行节点的办理时限对外公示,便于当事人对案件执行进行全程监督;还为一线执行干警全部配备了“执法记录仪”,全程记录执法过程,固定执法证据,规范执法行为。
         
        最近3年,清丰法院通过法院官方网站、微博、曝光橱窗以及各媒体对失信被执行人的姓名、照片、家庭住址、执行标的等信息进行曝光,同时将失信被执行人纳入“黑名单”,予以信用惩戒,压缩“老赖”的生存空间。
         
        2014年共曝光“老赖”377名,公布高消费限制和出入境限制21人,发布执行悬赏39人,促使172名失信被执行人自觉履行裁判。
         
        清丰法院自2013年首次在淘宝网上开展司法拍卖以来,网络司法拍卖日趋常态化。2014年共上传拍品13件,种类涵盖汽车、房屋、机器设备等涉案财产,成交7件,总成交价111.06万元,溢价率112%,累计为当事人节约佣金6.5万元,实现了司法拍卖公开透明,预防了司法拍卖环节的腐败。
         
        ■互联网+数据
         
        网民与法院实现互联互通
         
        2014年5月,清丰法院的官方网站经过改版,正式新装亮相。
         
        网站除设置常规司法公开栏目外,还专门设置了案件查询、法律咨询、诉讼指南、电子地图、庭室分布图、审判部门通讯录等一应信息,方便群众随时查阅浏览。
         
        此外,网站还设置了院长信箱、网民留言等栏目,全面推行审务公开,接受群众监督,迄今已发布各类信息37600则,日均浏览量200余人次。
         
        据不完全统计,截至目前,清丰法院利用新浪、腾讯、人民微博,共发布各类信息2800余则,图片740幅,拥有粉丝3000余人,收到评论5200次,帮助网友解决立案、查档、执行、拆迁咨询等实际困难110余人次。可以说,法院微博已经搭起了一座连心桥,让网民与法院的沟通变得随时随地、畅通无阻。(赵彦景 佘俊林 万蕾)
        来源:人民法院报
        责任编辑:李彩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