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曲靖市中级人民法院在去年被确定为云南省惟一一家“诉讼与非诉讼相衔接的矛盾纠纷解决机制改革”试点中院后,以化解社会矛盾为出发点,将多元纠纷解决机制与诉讼服务相结合,多措并举推进社会矛盾纠纷化解工作,并取得了较好的效果。近日,曲靖中院被最高法院授予“全国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改革示范法院“称号。
据悉,为解决矛盾纠纷,曲靖中院在和辖区9个基层法院同时设立诉调对接中心,与当地工商、国土、交警等部门建立相对固定的诉调对接关系同时,利用派出法庭与综治、司法、人民调解委员会等实现对接。在没有派出法庭的乡(镇)和村(居)委会设立巡回办案点,将其作为一线诉调对接平台,形成了以乡(镇)为依托,以村(居)委会、村(居)民小组、集镇为辐射点的大调解诉调对接网络,最大限度地将矛盾化解在基层,搭建起了无缝诉非衔接平台。同时,罗平法院主动与相邻的贵州兴义、广西西林法院联合建立以委托送达、协作调解、执行联动、矛盾纠纷联合调解、信息共享、便民利民服务为主要内容的“滇黔桂三省(区)两县一市法庭司法协作机制”。
据了解,曲靖市中院先后从劳动人事仲裁、工商联等部门中确定了300余个特邀调解组织,从政协委员、仲裁员、律师、专家学者、人民调解员等各行业人员中确定了特邀调解员700余人,实现特邀调解组织、特邀调解员覆盖市、县、乡、村各级各行业。同时,积极拓展921名人民陪审员的调解职能,实行人民陪审员、人民调解员、诉讼信息联络员“三员合一”的化解社会矛盾纠纷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