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贵州省兴仁县检察院下发《兴仁县人民检察院关于建立职务犯罪预防工作告知卡和监督卡制度的通知》,决定在职务犯罪预防科建立职务犯罪预防工作“两卡”制度。
制度要求:预防部门在开展对外预防工作时,须将《职务犯罪预防工作告知卡》和《职务犯罪预防工作监督卡》一并送交给预防工作对象,主动接受监督,提高工作水平,促进执法规范化。
据相关负责人介绍,建立《职务犯罪预防工作告知卡》和《职务犯罪预防工作监督卡》并用制度,是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切实推进预防工作规范化,加强预防队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重要举措,是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的具体体现,“两卡”制度对推进职务犯罪预防业务工作规范化、标准化有重要意义和作用。(王家梁 陈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