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以来,安徽省明光市法院在率先完成人民陪审员“倍增”计划基础上,创新人民陪审员管理方式,积极鼓励陪审员参与案件的调解、审理、执行等环节,深挖陪审潜力,2015年1至3月,一审陪审率为100%,人民陪审员参与调解案件51件,督促履行23件,收到显着效果。
类型案件“属人”陪审原则。该院成立人民陪审员管理办公室,安排一名专人整理人民陪审员档案名册,对陪审员进行分类管理,在落实随机抽取的基础上,对涉及产品质量责任纠纷、医疗纠纷、建筑工程合同等专业性较强的类型案件,根据承办法官的申请,抽取相关专业或从业背景的陪审员参与案件审理,为法官裁判提供专业参考意见。
风险案件“属地”陪审原则。针对某一辖区内出现的群体性纠纷、信访风险隐患案件或双方当事人情绪激动、调解难度较大案件,约请在当地具有一定威望、群众工作能力强,具有一定调解水平的人民陪审员参与案件审理,与法官形成化解合力,从源头上有效遏制信访隐患。
青年法官“资深”陪审原则。青年法官大多学历高、法学理论功底深厚,但社会阅历浅、对地方风土人情、社情民意甚至方言等缺乏一定了解,导致案件调解率较低,针对这一情况,该院抽取基层工作经验丰富、调解能力强、陪审资历较深的人民陪审员与青年法官组成合议庭,此种模式有利于实现理论与实践的深度结合,妥善化解矛盾,提升案件质效。(金先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