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由车辆损毁引发的民事诉讼二审案件3月31日下午在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进行了即审即结的审判,从开庭到宣判除去休庭时间用时仅40分钟左右,真正实现了简案快审,减轻了当事人诉累,节省了审判资源。该案的宣判也标志着这种全国首创的机制即日起正式推行。
3月31日下午,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举行“二审速裁案件即审即结机制”新闻发布会。会议透露,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根据自身实际,不断加大审判权运行机制的探索与实践。在前期充分调研的基础上,于2015年3月23日出台了《关于建立二审速裁案件即审即结机制的实施意见》,为全国法院首创。
即时随机分案、即时开庭审理、即时合议、即时当庭宣判,做到案件事实查明在法庭、诉辩意见发表在法庭、裁判理由形成在法庭。除了这四个“即时”,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还同时实行电脑自动随机分案。
“在开庭前,当事人不知道案子会由哪位法官来审理;法官也并不知道要审理什么案件。”天津二中院院长姚奎彦在接受采访时表示,出台这一机制的核心目的是通过即分、即审、即议、即判,这种审判流程的环环相扣,让当事人和法官在开庭前没有机会进行接触,最大限度地减少人为干扰案件的可能,压缩权力寻租空间。
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立案一庭副庭长兼速裁庭庭长李纪申介绍,通过机制设定促使审判活动集中于法庭,真正做到了事实在法庭查明,责任在法庭分清,纠纷裁决在法庭;并且减少庭前准备环节,能有效克服对裁判结果形成先入为主,以至于先定后审情况发生。
李纪申指出,该机制的实施,要求分案、开庭、合议、宣判等环节一日完成,相比以往同类案件审结缩短15个工作日左右,极大提高了工作效率,真正实现了简案快审,减轻了当事人诉累,节省了审判资源。
据悉,适用即审即结机制的案件主要包括: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清楚,法律关系明确的案件;双方争议不大的案件;上诉请求明显不能成立的案件;其他适宜即审即结的案件。(张道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