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检察官遴选是上海司法改革的创新之举。近日,上海市法官、检察官遴选(惩戒)委员会召开第三次全体会议,并首次启动法官、检察官遴选工作,在8家先行试点单位择优遴选出符合条件的法官、检察官。
3月23日,记者在位于闵行区昆阳路的上海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培训中心(以下简称“培训中心”)看到,法官、检察官的候选人们和评选委员会的“考官”们面对面,接受最后一轮面试。
三分钟自我陈述
在培训中心的一间大会议室,记者看到,法官、检察官遴选(惩戒)委员会的15名委员座无虚席,全部到齐,既有专门委员,又有专家委员组成。其中专门委员7名,由市委政法委、市委组织部、市纪委、市人大内司委、市公务员局、市高级法院、市检察院等单位的分管领导组成。同时,从资深的法学专家、业务专家、律师代表中择选8名同志,组成专家委员。
经过会议投票表决,确认把上海司法改革先行试点的市二中院和徐汇、闵行、宝山区法院的405名审判员,以及市二分院和徐汇、闵行、宝山区检察院的271名检察员纳入员额管理建议名单。
前昨两天,先行试点法院、检察院被列为遴选候选人的首批152名助理审判员、44名助理检察员做了陈述答辩。
来自徐汇区检察院的80后助理检察员康相鹏走入面试现场,用近三分钟做完自我陈述,对自己办案成绩、调研课题等做了介绍,并表达了自己对司法工作的热爱和司法改革的乐观态度。“检察院不是我的第一份工作,我之前当过律师等,但这将是我的最后一份工作。”
委员们则对他现场发问,包括他的课题研究成果、对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观点和心得等。
把关人如何把关
法官、检察官遴选是上海司法改革后全新的做法,“把关人”如何确保优秀的办案人员充实到第一线?上海市法官、检察官遴选(惩戒)委员会主任沈国明介绍,由于遴选纳入员额管理的法官、检察官在我国没有先例可循,为依法、规范、公正做好首次遴选工作,遴选(惩戒)委员会前期召开2次主任会议和1次全体委员会议,就首次遴选工作充分讨论、酝酿,达成共识,并审议通过相关制度规定,为遴选的实际操作作了精心准备。遴选(惩戒)委员会在市法官遴选(惩戒)工作办公室、市检察官遴选(惩戒)工作办公室前期工作的基础上,对候选人进行了专业把关。
在最后的面试中,与会委员们主要在结合前期对遴选候选人办案业绩、履职情况、考试考核以及员额限额等因素综合考量的基础上,对每个遴选候选人投票表决,最终按照1.2:1的差额比例,分别遴选128名和37名纳入法官、检察官员额管理建议名单。“投票过程有点类似职称评定。”沈国明表示,“我们希望通过遴选,确保司法干部职业化、专业化,甚至精英化,不断提高司法队伍的综合素质。”
据悉,最终纳入法官、检察官员额管理的建议名单将按相应的法定程序任命。市委政法委相关负责人介绍,此次遴选是首次遴选,随着试点工作在全市推开,遴选制度的建立健全,遴选工作将步入定期化、常态化运作轨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