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民生导向、民意导向、民需导向,把群众意愿作为平安建设的“风向标”;强化社会治安突出问题打击治理,强化社会矛盾纠纷排查治理,强化重点领域问题创新治理,有效预防化解矛盾纠纷;不断加强网格化管理,不断推进信息化建设,不断提升社会化程度,牢牢夯实基层基础;着力加强地方立法建设、法治实践活动和法治文化建设,把法治要求贯穿平安建设全过程……近年来,中部大省湖南坚持法治引领,强化源头治理,深化改革创新,深入推进平安湖南建设,取得了全省刑事发案趋于平稳,信访总量、生产安全事故连续下降,公众安全感和满意度持续上升,综治工作和平安建设连续6年保持全国先进的良好成绩,为“中国梦”的湖南篇章创造了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坚持“三个导向”
“2014年来,湖南省各级党委、政府和各有关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自觉把平安湖南建设放到全省改革发展稳定大局中来谋划,坚持法治引领,强化源头治理,深化改革创新,推动了平安建设深入开展。”湖南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徐守盛介绍,为坚持民生导向,湖南将平安湖南建设纳入全面建成小康湖南总体布局来统筹,纳入全面深化改革、全面推进依法治省中谋划,纳入保障和改善民生项目中协调推进。省委常委会每年都要听取平安建设情况汇报,全省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研究部署平安建设。从2011年起,每年推出多项平安建设实事项目,重点加以推动落实。2014年,省委、省政府下发了《关于深化平安湖南建设的实施意见》,进一步明确了平安湖南建设指导思想、总体目标、工作任务和保障措施。
为坚持民意导向,湖南全省各级党委、政府坚持把群众意愿作为平安建设“风向标”,普遍开展“问政于民、问需于民、问计于民”和大接访、大走访、大下访活动,听取群众意见。2012年以来,全省11万政法干警实行“一包双联”(领导包案、单位联点、干警联户),走访群众400多万人次,收集意见30余万条。每年开展两次群众安全感和干部队伍形象调查,对民调反映的社会治安、民生服务、干部队伍形象等意见建议,第一时间进行反馈交办,90%以上的意见建议被采纳,95%以上的问题被有效整改,真正把平安建设评判权交给人民群众。
同时,为坚持民需导向,湖南从解决影响群众安全感的突出问题入手,打击与防范并举,提升驾驭社会治安局势的能力。加大公共安全管理力度,全面提高企业生产、交通、消防、食品药品等公共监管水平,确保安全生产保持稳定态势。大力推进依法行政、公正司法,强化执法规范化建设,推进司法体制、涉法涉诉信访改革,提升执法公信力,防止因执法司法不公等问题引发社会矛盾。
强化“三项治理”
“能否有效预防化解社会矛盾,是检验平安建设成效的一个重要方面。为此,我们要准确把握社会矛盾产生、发展、变化的规律,坚持抓早、抓小、抓苗头,做到发现得了、控制得住、化解得好。”湖南省委副书记、省综治委主任孙金龙介绍,为有效预防化解矛盾纠纷,湖南一直致力于强化社会治安突出问题打击治理,强化社会矛盾纠纷排查治理,强化重点领域问题治理创新。
“为强化社会治安突出问题打击治理,湖南坚持‘什么犯罪突出就重点打击什么犯罪,哪里治安混乱就重点整治哪里’的原则,强力推进打黑除恶、治爆缉枪、扫黄禁毒和打击暴恐犯罪、‘两抢一盗’、拐卖妇女儿童等专项行动。”据湖南省公安厅负责人介绍,2014年,湖南全省公安机关成功侦破葛兰素史克中国分公司商业贿赂案等一批大要案件;快速反应,成功处置了长沙市开福区“3·14”涉疆人员持刀砍人危害公共安全案;命案侦破率连续10年保持上升势头,长沙、衡阳、益阳、怀化、湘西5个市州2014年实现现行命案全破。
“为强化社会矛盾纠纷排查治理,湖南坚持对矛盾纠纷进行源头治理,大力完善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联运工作体系。”湖南省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省综治办主任田福德介绍,湖南各县市区普遍设立了矛盾纠纷调处中心,基层法院(法庭)、检察院和公安派出所普遍设立了人民调解室或窗口,对医疗卫生、交通事故、劳动争议、环境保护等矛盾纠纷多发领域加强专业性、行业性矛盾纠纷调解组织建设,深入开展“调解化积案、息访保平安”“三调联动化矛盾、息访息诉促平安”等主题活动。近几年,湖南平均每年化解矛盾纠纷约40万件,基本做到小事不出村(社区)、大事不出乡镇(街道)、矛盾不上交。
同时,为强化重点领域问题创新治理,湖南还创新了特殊人群服务管理,加强了对肇事肇祸精神障碍患者的跟踪管理、帮扶救助、强制医疗,省、市、县三级24个收治中心集中收治1700余人,全省精神障碍患者肇事肇祸案事件下降50%;湖南省委政法委、省司法厅联合14个省直部门开展了“情暖高墙、关爱孩子”联合帮扶工作,完成对1.4万余名服刑、强戒人员未成年子女的调查摸底、信息建档,向3600余名生活困难、失学、流浪、无监护人的重点对象进行募捐资助、亲情帮教、心理疏导、帮助返校学习、落实监护人等针对性帮扶,有力促进了服刑、强戒人员的教育、戒治。
注重“三化并举”
“基础不牢,地动山摇。这些年来,湖南牢固树立了固本强基思想,不断加强网格化管理,不断推进信息化建设,不断提升社会化程度,切实加强基础性制度、设施、平台、机制建设。”湖南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孙建国介绍,为加强网格化管理,湖南全面推行了网格化服务管理,着力推动工作重心下移、力量下沉、保障下倾,基层实力、活力和战斗力进一步增强。目前,全省有1144个街道(乡镇)32573个社区(村)推行了网格化服务管理,人员配置到网格、综合服务到网格、化解矛盾到网格,服务管理触角延伸至社会肌体的最末梢。同时,积极推进基层综合服务管理平台建设,在市、县、乡镇(街道)和村四级建立由综治办牵头组织协调政法、民政、信访、社保等部门参加的统一平台,实行一站式受理、一条龙服务。目前湖南全省共建综合服务管理平台县级222个、乡级2972个、村级41498个,有效提高了基层服务管理能力。
同时,湖南坚持科技引领、信息支撑,着力推进平安建设信息化,以信息化带动基础建设、促进机制创新、提升社会服务管理效能。积极整合“人、地、物、情、事、组织”等各类基础信息,搭建纵接省、市、县、乡、村五级综治部门,横连省、市、县三级综治成员单位的服务平台,形成集源头治理、动态管理、应急处置为一体的社会治理信息网格。于2014年6月完成全省综治信息服务系统省级硬件平台建设,8月完成市州平台建设,10月完成综治信息服务系统覆盖所有县市区和部分有条件的乡镇(街道)和社区。
“为不断提升社会化程度,湖南注意充分发挥人民群众在平安建设中的主体作用,由政府单一主体转变为社会群众广泛参与、多元化主体共同治理。”据湖南省综治办负责人介绍,为夯实平安建设社会基础,湖南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提供公益性岗位、治安保险、举报奖励等办法,大力引导和激发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平安建设;同时,注重激发社会组织活力,特别是对行业协会商会类、科技类、公益慈善类、城乡社区服务类4类社会组织进行重点培育,全省共有4类社会组织192个;发动社会各方和人民群众积极参与平安创建,推动平安县市、平安乡镇、平安社区、平安单位、平安家庭和平安学校、平安医院等基层和行业平安创建活动,以小平安累积大平安,涌现出了长沙十余万“红袖章”街头巡逻等诸多典型。
着力“三个加强”
“法治具有稳预期、固根本、利长远的特殊优势,对推进平安建设具有重要的引领和保障作用。为此,湖南要坚持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破解平安建设中的难题,把法治要求贯穿平安湖南建设的全过程,不断提高平安建设的法治化水平。”湖南省委副书记、省长杜家毫介绍,近年来,湖南始终坚持把平安建设和法治建设同研究、同部署,将依法治理贯穿平安建设全过程、各环节,形成平安与法治相融合、同进步的良好局面。2008年,湖南率先制定了全国首部地方性行政程序规章——《湖南省行政程序规定》,2011年又在全国率先出台《法治湖南建设纲要》。同时,重点加强公共安全、信息安全、食品安全、交通安全、环境保护和特殊人群管理服务等平安建设方面的地方立法。近年来全省制定、修改相关法规规章45件,占地方立法总数的50%,初步形成平安湖南建设的法规体系。当前,又按照中央全面深化改革的部署,出台《中共湖南省委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的实施意见》和《湖南省司法体制和社会体制改革实施方案》,将加强社会治理地方立法列入司法体制和社会体制改革中长期规划,组织开展平安湖南建设地方立法规划课题咨询研究,推动加强平安建设地方立法规划,建立动态的平安建设立法项目库,对条件成熟的项目推动优先纳入省人大常委会年度立法计划,进一步加强平安湖南建设的法治引领和保障。法治湖南已成为湖南一张闪亮的名片。
同时,在具体的法治实践活动中,湖南各级党委政府着力推进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公正司法、依法经营、基层民主法治建设,依法化解社会矛盾、依法预防打击犯罪、依法规范社会秩序、依法维护社会稳定;先后开展了“诚信守法示范企业”、法治城市、法治区、法治行业、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依法办事示范窗口单位等基层法治创建活动,形成了平安法治联创共建的良好态势。
为加强法治文化建设,湖南建立健全了领导干部学法用法、任前法律知识考试、中心组集体学法和领导干部法制讲座等制度,平均每年举办各类学法用法培训班600余期、教育培训100万余人次;扎实开展了“六五普法”“法律六进”“律师进社区”以及法治论坛、年度最具影响力法治人物和法治实践评选等丰富多彩的法治文化活动;大力加强了法治文化阵地建设,建成了一批法治主题公园、广场、长廊等法治文化设施;在党报党台党网开办普法专版专栏,并充分发挥互联网、移动媒体、微博等新兴媒体作用,促进法治宣传常态化、广泛化,形成了人人知法守法、各方依法办事、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法治氛围。
“为强化社会治安突出问题打击治理,湖南坚持‘什么犯罪突出就重点打击什么犯罪,哪里治安混乱就重点整治哪里’的原则,强力推进打黑除恶、治爆缉枪、扫黄禁毒和打击暴恐犯罪、‘两抢一盗’、拐卖妇女儿童等专项行动。”据湖南省公安厅负责人介绍,2014年,湖南全省公安机关成功侦破葛兰素史克中国分公司商业贿赂案等一批大要案件;快速反应,成功处置了长沙市开福区“3·14”涉疆人员持刀砍人危害公共安全案;命案侦破率连续10年保持上升势头,长沙、衡阳、益阳、怀化、湘西5个市州2014年实现现行命案全破。
“为强化社会矛盾纠纷排查治理,湖南坚持对矛盾纠纷进行源头治理,大力完善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联运工作体系。”湖南省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省综治办主任田福德介绍,湖南各县市区普遍设立了矛盾纠纷调处中心,基层法院(法庭)、检察院和公安派出所普遍设立了人民调解室或窗口,对医疗卫生、交通事故、劳动争议、环境保护等矛盾纠纷多发领域加强专业性、行业性矛盾纠纷调解组织建设,深入开展“调解化积案、息访保平安”“三调联动化矛盾、息访息诉促平安”等主题活动。近几年,湖南平均每年化解矛盾纠纷约40万件,基本做到小事不出村(社区)、大事不出乡镇(街道)、矛盾不上交。
同时,为强化重点领域问题创新治理,湖南还创新了特殊人群服务管理,加强了对肇事肇祸精神障碍患者的跟踪管理、帮扶救助、强制医疗,省、市、县三级24个收治中心集中收治1700余人,全省精神障碍患者肇事肇祸案事件下降50%;湖南省委政法委、省司法厅联合14个省直部门开展了“情暖高墙、关爱孩子”联合帮扶工作,完成对1.4万余名服刑、强戒人员未成年子女的调查摸底、信息建档,向3600余名生活困难、失学、流浪、无监护人的重点对象进行募捐资助、亲情帮教、心理疏导、帮助返校学习、落实监护人等针对性帮扶,有力促进了服刑、强戒人员的教育、戒治。(阮占江 彭程 高雨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