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决定在全市法院范围内命名首批“示范民生法庭”,包括合川区人民法院第五人民法庭在内的12个人民法庭获此殊荣。
据悉,自2009年以来,重庆高院统一部署,积极开展“民生法庭”创建活动,倾力打造群众公认、公正便捷的“民生法庭”,涌现出了一批审判业绩突出、便民服务到位、工作管理严密、队伍建设过硬、物资装备齐全的人民法庭。截至日前,全市共有117个人民法庭被重庆高院命名为“民生法庭达标单位”。
在此基础上,按照“审判职能更加强化、干部队伍更加优化、物资装备更加先进、法庭文化更加鲜明、人民群众更加满意”的创建要求,经全市各基层法院申报,中级法院评查推荐,重庆高院考察组复查评定,高院党组研究决定,合川区人民法院第五人民法庭、璧山区人民法院璧南人民法庭等12个人民法庭被命名为全市法院首批“示范民生法庭”。 (张瑞雪 刘洋 丁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