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年进京上访77次的吉林省舒兰市农民吕某息访;历经15年、在吉林乃至全国具有重大影响的辽源母女接力信访案件息访。
随着一些复杂疑难重大的老案、骨头案、钉子案的化解,截至2014年11月末,吉林全省在账的1836件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已化解1397件,其余案件正在解决中。
“我们应该在化解大批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当中吸取教训,吸取教训要比总结经验还重要。”吉林省委政法委副书记秦利明接受记者采访时说。
正是在这种深刻认识和坚定决心之下,吉林省自开展涉法涉诉信访改革工作以来,以中央政法委三个文件为指导,综合施策集中攻坚,引入第三方机制等办法多管齐下,使旧案存量不断减少、新案增量得到有效控制,全省涉法涉诉信访态势趋向好转,正在逐步走向法治化轨道。
以文件为指导综合施策
2014年年初,吉林省委政法委将推进涉法涉诉信访改革纳入全省深化司法体制改革重要任务之一。当年5月底,组织召开涉法涉诉信访工作座谈会,提出十条具体意见。
全国涉法涉诉信访改革工作推进会后,吉林省委政法委书记金振吉主持召开政法委员会全体(扩大)会议,部署全省工作。9月26日,又联合省直政法各有关部门召开全省涉法涉诉信访改革推进暨培训会议,落实中央政法委三个配套文件开展攻坚行动,目标是力争“依法导入一批、依法审查甄别一批、依法终结退出一批、依法有效化解一批、依法处理教育一批,努力减少存量、控制增量”,要求对全部案件按照三种解决方式(工作息访、导入程序、依法终结)进行分类,把每一个案件定位在一种解决方式之中,明确每个案件的攻坚方向。
“依靠各级党委政府领导,在政法委自上而下的连续推动之下,各级领导干部在思想上受到震撼,责任意识被唤醒,行动上逐步重视。在攻坚行动中,各地各政法部门主要领导高度重视、组织得力、因案施策,推动化解大批陈年旧案。”秦利明告诉记者。
“扳道岔子”方法推动诉访分离,理顺案件入口,拓宽和畅通信访渠道。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积极探索建立诉访分离工作机制,部署长春、四平两个中级法院在做好诉讼与信访外部分离的基础上,探索实行法院内部诉访分离。
刘某是四平市人,丈夫因长春市某医院医疗过错去世,刘某以其丈夫名义在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未成后,到长春中院大闹多次,还住办公楼里一周不走。
“依法的诉讼主张法院肯定会支持,但是当事人已死,不是法律规定的诉讼主体,法院绝对不会支持你。”经长春中院工作人员劝导,多次碰壁的刘某终于同意以自己为起诉人立案。
已经三次接待刘某的长春中院院长张德友说:“要通过诉访分离把信访人的认识掰过来,让他们从根儿上就按法律轨道走。”
在理顺案件入口方面,吉林省人民检察院认真落实检察长接待日制度,印发《全省检察机关领导班子成员和业务部门负责人接待群众来访制度》。省公安厅修订《吉林省公安机关领导接待群众来访工作制度》,进一步规范各级公安机关领导干部接访工作,逐步建立涉警信访案件引导机制。
改进涉法涉诉信访终结工作,确保出口畅通。据吉林高院相关负责人介绍,吉林高院严格终结退出标准和程序,严把终结案件质量关,坚决杜绝不负责任的“一终了之”,同时加大终结备案各项工作进度,尤其是加大了督导各地法院终结案件落实的疏导教育和帮扶救助工作的进度。
认真评查,强力推进依法纠错补正,防止程序空转。依法惩处涉访违法犯罪行为,维护正常的信访秩序。省高院、省检察院、省公安厅分别在本系统内进行涉法涉诉信访案件评查工作。近一段时期以来,吉林省公安厅严肃处理违法缠访、闹访行为,特别是对采取极端方式的违法犯罪行为,加大了打击处理力度,有力地维护了信访秩序。
以治理为主线标本兼治
“依法解决,既要依照法律法规,又要依照有效的方式方法解决,有错误或者瑕疵的案件,通过法定程序纠错解决,没有错误和瑕疵的案件,通过法度之外的方式方法化解。”秦利明说,统计显示,吉林2013年导入法律程序的涉法涉访信访案占全部案件的35%左右,其余的通过帮扶救助、教育等方法终结。
“化解涉法涉诉信访案件要从源头治理,要反思司法权的运行问题,防止割韭菜现象,减少、预防、控制乃至扼制此类案件的再次发生。”秦利明说,虽然每一起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形成的原因不尽相同,但其共性原因都是民权利与公权力之间的矛盾,因此不但要强化公正司法、公正执法,还要进一步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化解矛盾。
据了解,吉林今年将对错案、瑕疵案引发的新的涉法涉诉信访案件,按照“谁办案谁负责,谁出错谁买单”的原则建立责任追究制度,使信访救助还完历史欠账,不再还新账。
吉林大力发挥律师在参与化解涉法涉诉信访案件中的积极作用,第三方力量在化解矛盾中显示出独特优势。
吉林省司法厅开展了“千名律师解千难”等多项活动,组织律师积极参与信访案件化解工作。
吉林市信访法律事务服务中心自2011年成立以来,指派律师或者法学专家值班,义务为上访人提供法律服务,几年来共受理各类涉法涉诉信访案件374件,结案285件,同上访人签订息访协议120件,息访人数2800余人。
“中心是从第三方的角度为上访人公正、客观地评析信访诉求是否合理、合法。”中心主任修保告诉记者,经过几年的摸索,中心接访的信访案件基本按八种方法化解:通过法律咨询解答、信访告知书、签订息访服务协议、律师义务代理等方式实现息访;通过召开听证会对重大、疑难案件联合调处化解息访;协调被访部门切实解决实际困难方式息访;协议公证方式、“人民信访听证员”参与息访。
目前,律师参与化解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工作正在吉林省各市(州)积极推进。
以感化为突破抽丝剥茧
“我现在只想回归正常的生活。”这是近日息访的辽源市上访人汪某的心声。
1999年,辽源市民李某的丈夫在上海治疗精神病花费1万余元,所在单位以不符合规定拒绝报销,李某因此开始上访之路。她进省进京数次,方式极其极端,当时5岁的小女儿曾被她当成拦车工具扔到车下。她上访诉求不断变化、增加,从原来要求报销医药费到最后发展为8项诉求要求赔偿数额达700万元。
2013年李某生病后,其大女儿汪某离职离婚,从广东深圳回到吉林接替母亲上访。2013年6月,这件曾轰动全国的信访案件,由吉林省委政法委协调,跨地区转交第三方吉林市信访法律事务服务中心解决。吉林省委政法委签批:“请客观实事求是地处理,作出结论,以达到息诉罢访的目的。”
中心接案后,修保带领中心成员10余人多次去辽源市,到家里与李某和其亲友交流沟通,调研协商,还在中心组织听证会,把北京的法学专家请到吉林,邀请社会各界人士60余人参与。经过听证会的释法明理以及会后数十次沟通,讲清法理、讲明事理、讲通情理,汪某逐步接受中心的法律意见,放弃了母亲李某提出的700万元的诉求,最终接受了中心协调的50万元补助而息访。
吉林省在开展涉法涉诉信访案件攻坚行动上,紧密围绕着“五个一批”的目标,最终使有理的案件依法申张,使无理的案件依法消亡,让上访人能够及时回归正常生活。
记者了解到,2014年12月,吉林省委政法委组织5个督导小组在省内各地调度督导,确保所有涉法涉诉信访案件最终化解。
信访改革不能穿新鞋走老路
“有时面对信访人,我们耐心地倾听就能先泄泄他们心中的气儿!”不知道吉林省吉林市信访法律事务服务中心主任修保的这句话,是不是作为第三方得到群众信任的原因,但有理由相信,随着全民法律意识和法律信仰的养成和提升,依赖信访将由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所取代。
涉法涉诉信访案件改革,不是坐而论道,而是需要担当和奉献,需要实实在在地解决问题,既需要与当事人百余个电话的“唇枪舌剑”;也需要十余次无欲无求上门求解的“驱车百里”;更需要奔走在吉林各地那些政法部门领导干部的“脚踏实地”。
涉法涉诉信访改革不能穿新鞋走老路,而是要像吉林省这样沉下去、迈开步、趟新路。
在改革这条任重而道远的路上,需要更大的决心,更大的勇气,更多人更多的付出。(张淑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