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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山之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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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宁波:推进司法公开不留“死角”

        时间:  2015/1/7 10:15:07  
        近日,记者从浙江省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获悉,宁波法院阳光司法服务平台已正式投入运行,将进一步提升司法公开的深度和广度,并为广大市民和当事人提供更为便捷的司法服务。
         
        据了解,在2014年年初中国社科院发布的《中国司法透明度指数报告(2013)》中,宁波中院司法透明指数排名位列全国较大的49个城市中级法院第一,在81家法院(包括最高人民法院、31个高级人民法院,以及49个较大市的中级人民法院)中排名第二。
         
        “正义应当以看得见的方式实现。”宁波中院副院长李章军表示,“全面推行司法公开,就是要让司法权在阳光下运行,以进一步公开倒逼更加公正”。
         
        司法服务点点鼠标就搞定
         
        登陆宁波法院网,首先映入眼帘的就是“阳光司法服务平台”。平台分为“当事人服务区”和“公众服务区”,针对不同对象提供司法公开服务。
         
        据了解,阳光司法服务平台集成了审判流程公开、裁判文书公开、执行信息公开三大司法公开平台,整合链接了中国裁判文书网、浙法公开网、淘宝拍卖会、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信息查询系统等网站内容后,最终形成了综合性、全方面的阳光司法服务平台。“通常情况下,律师、诉讼当事人和社会公众足不出户,就能通过这一平台查阅大多数司法信息,与法院和法官互动。”李章军表示。
         
        比如,当事人可以在该平台上办理申请立案。宁波中院一位工作人员介绍,传统的立案方式,当事人直接到法院立案窗口立案,难免会因当事人材料准备不全、不符合要求等情况,造成多次补缴材料才能完成立案的情形。但借助该平台的网上预立案申请系统,当事人点点鼠标便可以将立案材料提交给法院。预立案申请通过后,当事人便可以将网上预立案提交的材料一次性拿到法院立案窗口立案,免去了来回奔波之苦。
         
        此外,当事人可以通过平台查询案件进展、预约下载庭审视频、查找裁判文书、交纳诉讼费、联系法官答疑、参与和围观司法拍卖、查阅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等等。
         
        裁判文书全部“晒”上网
         
        2014年1月1日,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在互联网公布裁判文书的规定》,全国法院正式实施裁判文书公开制度,除涉及国家秘密、个人隐私、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等特殊情况外的所有裁判文书都要在网上“晾晒”。而早在2011年,宁波法院就开始尝试这项工作。
         
        裁判文书是法院审理案件的最终产品,也是公众对法院、法官做出客观评价的重要依据。据了解,宁波市两级法院均在门户网站设立了“裁判文书”栏目。仅2013年,两级法院在网上公布的裁判文书就达到2万余篇。2014年上半年,宁波中院裁判文书上网数量在全国中级法院中排名第四。
         
        此外,宁波中院还在全国首创了向裁判文书错误发现人支付稿酬的制度。对发现裁判文书中存在错字、漏字或多字等10种情形之一的,每发现一处向发现人支付稿酬20元。通过引入公众力量监督,增加审判工作透明度,提高裁判文书质量,维护司法权威。
         
        庭审实况“零时差”公开
         
        就在日前,北仑区法院通过官方微博直播了一起污染环境刑事案件的庭审,吸引了2万5千余人次的网络围观。该区法院还邀请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部分企业主代表到庭旁听。“对于这类有重大影响和普法教育意义的案件,我们都会常态化公开,庭审直播就是重要方式之一。”该区法院研究室主任方指挥介绍说。
         
        作为整个司法程序中最为直观的环节,庭审活动的公开和透明,对于确保司法公正具有特别重要的意义。2009年,鄞州区法院等法院就开始尝试通过中国法院网向全国直播庭审实况。目前,全市法院庭审直播已形成常态化。据宁波中院统计,2013年,全市法院共开展网络庭审直播194次。
         
        与此同时,全市两级法院着手数字法庭建设:200多个审判庭全都安装数字传输设备,所有庭审均实行全程录音录像并存档。江北区人民法院、鄞州区法院每天都通过LED大屏幕直播案件庭审的实况;还有一些法院,则在门户网站上设立“视频点播”栏目。
         
        透明、高效化解执行难题
         
        最近三年,宁波两级法院建立了执行信息公开平台。通过法院官方网站、微博、浙江征信平台以及各媒体对失信被执行人的姓名、照片、家庭住址、执行标的等信息进行曝光,同时将失信被执行人纳入“黑名单”,予以信用惩戒,压缩“老赖”生存空间。
         
        宁波中院统计显示,2013年两级法院共曝光“老赖”2288名,公布高消费限制和出入境限制358人,发布执行悬赏1436人,促使230名失信被执行人自觉履行裁判。
         
        自2012年北仑法院和鄞州法院首次在淘宝网上开展司法拍卖以来,宁波法院网络司法拍卖日趋常态化。据悉,目前全市两级法院均已启动网络司法拍卖。截至2014年上半年,宁波法院共上传网拍案件为1977件,上传标的额约24亿元,拍卖标的已涵盖二手车、机器设备、海域使用权、住宅、土地、厂房、商铺、股权等几乎所有执行标的类别。司法网拍共成交852件标的,成交额约为15.2亿元,网拍成交率为92.54%。
         
        由于网拍透明、便捷,并能实现当事人利益最大化,因此广受欢迎。据悉,目前成交的网拍标的,平均溢价达40.87%。余姚市人民法院拍卖的一批“北大仓”40度原浆白酒,更是以起拍价140元,落锤6680元创下了4971.42%的最高溢价记录。
         
        审务信息公开无死角
         
        现在,只要登陆宁波法院网,就可以查看到宁波中院各位院领导的详细信息。宁波中院办公室主任王家星告诉记者:“为确保公众的知情权、监督权,我们还公布了审判委员会委员、法官名录、人民陪审员、廉政监督员以及法官家属从事律师职业的有关信息。”
         
        记者从宁波法院网上找到了近10年的法院工作报告,以及2008年至今的司法统计数据,还有宁波中院发布的审判执行系列白皮书等。不仅如此,为了方便当事人来院办理事务,宁波法院网上更有电子地图、17条直达该院的公交线路等一应信息。
         
        作为法院的“门户”,网站建设对于司法公开有着不可替代的重要意义。据悉,2011年、2012年,宁波中院连续两年在中国社科院的网站透明度测评中居全国43个较大市前5位。2013年,同样在社科院主持的浙江全省法院审务公开工作测评中,该市中院更是从全省105家法院中脱颖而出,名列首位。这其中,门户网站功不可没。
         
        北仑:
         
        司法拍卖全程上网
         
        “要不是收到法院的提醒短信,我可能就错过这次拍卖了。”北仑区的叶先生对于自己设置的网拍预约服务的效果很满意。
         
        叶先生是个生意人,平时常常在外,很少有机会看报纸,也很难逛逛淘宝。当他了解到法院经常在网上拍卖大宗标的物时,曾打来电话咨询,恰巧其时并没有让他觉得合适的拍品。
         
        叶先生表示,自己只能常常打电话来问问情况,虽然麻烦,但也没什么更好的办法。北仑区法院负责司法拍卖的工作人员适时地提醒他“网拍预约平台”的存在。
         
        “经常有网友询问,一旦有符合他们要求的拍品,是否能及时通知他们。但网友人数众多,每个人需要的物品、价位都不尽相同,很难统一操作,我们就想到了预约的方式。”北仑区法院办公室副主任陈彦介绍道,“2014年1月起,北仑区法院开通网拍在线预约平台,网友只需点击选择自己心仪的拍品情况并登记联系方式,其信息就已进入法院信息库,工作人员会对提交的预约信息进行登记分类,拍品推出后向意向人群发送拍卖短信”。
         
        网拍预约平台,这只是该区法院司法网拍工作的一个极小的亮点。两年多前,该院针对传统司法拍卖暴露出来的溢价率低、流拍率高等弊端,积极调研,大胆尝试,在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宁波中院的指导下,在全国率先完成了首次网络司法拍卖。这一曾在网络上掀起一场争论的举措,如今已在全国多个省市推广。
         
        作为率先吃蟹者,北仑区法院依然在探索网拍道路上前行。联系淘宝网方面,将拍卖平台同步至手机端,联系贷款公司、银行为当事人解决一次性付清款项的问题,等等。“见招拆招”已然成了该院网拍工作人员的座右铭。
         
        鄞州:
         
        执行信息全程公开
         
        2014年9月24日,鄞州区人民法院执行法官庞俭力到鄞州区某村查封一套房屋。跟以往不同的是,他不用再抱着厚厚的案卷出门。到达目的地后,他拿出一部大屏幕智能手机,点击“执行外勤通”软件,输入账号和密码,选择“待办案件”,就看到了该案的全部信息。
         
        执行局为每位执行法官都配备了一部这样的手机,内网中的执行案件信息可以通过中转服务器自动传送到手机中的“执行外勤通”软件。
         
        庞俭力点击软件界面中的“拍摄”选项,用手机为被查封的房屋拍摄了一组视频。此后,庞俭力在房屋大门上贴上封条,用同样的方法进行了拍照。
         
        庞俭力用软件拍摄的视频和照片,由系统自动生成包含办案时间和地点的执法记录文件,通过4G网络实时上传到法院外网服务器,并自动生成执行日志,供当事人查阅,确保执行过程通过图片、视频、录音等方式全程留痕,实现执行办案全程公开。
         
        鄞州法院还充分利用浙江高院开通的12368短信平台,将执行立案、文书送达、制作笔录、财产查控、财产处置、执行措施、司法文书、评估拍卖、案款管理、案件终结等执行节点过程中的各项信息通过手机短信告知申请执行人,一方面解决法院与当事人之间信息不对称的难题,增加执行工作的透明度;另一方面加强当事人对执行工作的监督,挤压权力寻租空间。
         
        此外,鄞州法院积极推进执行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在门户网站和官方微信“宁波鄞州法院”上设立“执行在线”专栏,并通过浙江法院网、浙江征信平台、各媒体对被执行人的姓名、照片、家庭住址、执行标的等信息进行曝光,压缩“老赖”生存空间。(贺磊 余宁 黄宇)
        来源:人民法院报
        责任编辑:李星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