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建立“1+8”涉法涉诉信访改革新机制
4581件信访积案全部依法处理
2014年以来,山西省委政法委坚持顶层设计与基层探索相结合,解决实际问题与健全制度机制相促进,维护信访群众合法权益与维护信访秩序相统一,积极推动涉法涉诉信访改革工作深入开展。
据了解,针对在依法处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时存在“内部程序不规范”“外部关系不协调”等问题,由山西省委政法委牵头,省联席办、省财政厅、省政法各部门配合,制定出台了“1+8”系列配套制度。
山西省委政法委副书记闫喜春介绍,所谓“1”,即由山西省委办公厅和省政府办公厅联合印发《关于依法处理涉法涉诉信访问题的实施意见》,“8”则指政法部门建立四项工作机制(依法处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工作流程、责任查究、宣传引导、违法信访行为处置)和多部门协调配合四项工作机制(诉访分离、依法导入、终结退出、司法救助)。
依托这套制度机制,山西将2013年以来4581件涉法涉诉信访积案,全部按照改革新机制进行依法处理,其中,依法导入并告知信访人的1329件;依法解决后信访人息诉罢访的1610件;终结报备或终结后退出司法渠道的592件。
山西省委政法委还组织开展了“百案大评查”专项活动,从4581件涉法涉诉信访积案中筛选出119件常年缠访缠诉的重点案件,交各市各部门开展案件评查工作。经评查认定,对其中存在错误、瑕疵的案件,政法机关主动纠错、补正瑕疵。目前,大部分案件已经依法妥善处理,多名责任干警被依法追责,信访人实现息诉罢访。(马岳君 王志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