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把手”须第一时间到命案现场
“叮铃铃……”不久前的一天凌晨,一阵急促的电话铃声将刚刚入睡的安徽省公安厅刑警总队总队长吴扞卫惊醒。原来是他包片的亳州市发生了一起命案。他立即起身了解案情,指导布置侦破。
由刑警总队长、副总队长包片指导侦破命案,从而形成省、市、县三级公安机关上下联动、责任一体的命案侦破联动机制,是安徽省公安厅所创新“3+N”命案侦破工作机制的重要组成部分。
今年以来,安徽省公安厅着力在完善、创新侦破命案工作机制上下硬功夫,探索出一套“领导挂帅,快速反应,上下联动,合成作战,确保质量,加强防范”的“3+N”命案侦破工作机制,从而大大强化和提升了侦破命案能力。“3+N”命案侦破工作机制规定,除当场确定并抓获犯罪嫌疑人,凡发生命案,市级公安机关主要负责人、主管刑侦工作的局领导、县级公安机关主要负责人要第一时间赶到现场指挥破案;3日内不能破获的,市级公安机关主要负责人应亲自组织研究,部署侦查工作;10日内不能破获的,市级公安机关主要负责人应再次前往现场会诊案件,研究部署推进措施;超过30日不能破获的,市级公安机关主要负责人应适时组织研究专案侦查工作,直至破案。由市级公安机关主要负责人对落实命案侦破“3+N”工作机制负总责。
在实行刑警总队长、副总队长包片指导侦破命案的同时,为捆绑破案责任,强化上下一致的命案侦破整体合力,“3+N”命案侦破工作机制还有一个子机制,即重大案事件应急响应机制。该机制规定,全省发生死亡两人以上或者手段残忍、受害人身份特殊、在全省有广泛社会影响的命案,省公安厅分管刑侦工作的副厅长必须率省厅专家组到场指挥案件侦办,以整合全省资源服务侦查破案工作。今年以来,安徽省公安厅分管刑侦工作的副厅长许刚已先后率队赴一线指挥了26起需省级响应的、包括命案在内的重大案件的侦破工作。实行重特大命案挂牌督办制度,安徽省公安厅对半个月内不能破获的杀死两人以上和在全省有重大影响的命案视情确定为挂牌督办案件,进行重点督办;市级公安机关也要对重大命案进行挂牌督办。省、市公安机关刑侦部门对确定的挂牌督办案件,组织专家前往现场指导,协助侦查工作,由市级以上公安机关成立刑侦专家组,为重大疑难命案提供破案指导和技术支持。所有命案均应成立专案组开展侦查工作,专案组成员以刑侦部门为主,其他相关警种、部门参与,始终做到案件不破,专案不撤。
“强调‘一把手’要落实‘3+N’领导责任制,是因为只有‘一把手’钻到案子侦破中,才会真正发现命案发生的原因、防范工作的漏洞、管控工作的薄弱环节、侦破工作需要加强的关键要素、关键时刻哪些同志拉得出冲得上等,从而从宏观上研究改进加强工作的第一手资料。”安徽省省长助理、公安厅厅长李建中说,这样做是典型的“解剖麻雀”工作法,一招见多效,一举能多得。“3+N”工作机制能够充分整合全警资源,建立高效指挥组织体系,实现全警合成、手段合成、资源合成、同步合成、互动合成、全程合成、区域合成,既能盘活和应用全省刑侦技术、专家队伍为命案侦破服务,提高快速反应捕捉战机的能力,又能最大可能穷尽所有手段、想尽一切办法、竭尽全力侦破命案。
安徽省公安厅要求,县级公安机关命案侦破要力争发一破一。除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的外,所破命案都能依法起诉和作出有罪判决,命案发案总体保持下降趋势,努力实现破案率高、办案质量高、发案数低“两高一低”目标。对于年度内连续发生两起命案不能及时侦破的县级公安机关,其主要负责人要把工作重心始终放在命案侦破工作上;在评比周期内,只要有未破命案,或者有检察院作出绝对不起诉决定或法院宣判无罪命案的县级公安机关,取消其省级以上优秀公安局的参评资格;连续3年现行命案破案率低于90%的县级公安机关,其主要负责人和分管刑侦工作的局领导应引咎辞职。刑警总队负责人对当年全省未破现发命案实行分片包案制督导破案工作,年底不能完成任务的,包案总队领导和相关业务部门要向分管的省公安厅领导书面说明情况,相关人员年度公务员考核时不能评定为优秀等次。
为从源头上杜绝冤假错案的发生,安徽省公安厅命案侦破工作机制把“办案质量”与“案件侦破”置于同等重要的地位,强力推动从“抓人破案”向“证据定案”转变,确保移送起诉的案件达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排除一切合理怀疑的标准。凡证据不足的,不得勉强移诉,待证据确实充分后再移送,坚决防止发生冤假错案。实行命案侦查专案组长责任制、终身负责制,并把办案质量纳入各级公安机关绩效考核和执法质量考评,对出现案件质量问题的,要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在命案侦破“3+N”工作机制推动下,安徽公安机关侦破命案工作取得了显着成效,截至目前,今年安徽共立现行命案269起,破268起,破案率达99.6%,创历史同期最高水平,同时还破获命案积案46起,最长的一起为23年前的命案积案。(李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