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长乐市法院调解速裁中心成立以来,以“速调速裁、公正高效、便捷为民”为指导思想,通过大力推行“即收即调化、调解预约化、审案简易化、服务综合化”的工作方式,对简繁分流后的简易民事案件进行专业性协调和速裁,成效明显。
据统计,福建省长乐法院调解速裁中心成立以来,共处理各类案件2781件,其中诉前调解及立案调解民事争议2065件(审结1721件),采取财产保全措施65件,化解涉诉信访案件39件,诉前化解行政争议37件,协调审结非诉行政案件575件。中心还先后在全市行政机关挂牌成立十多个“预防与化解行政争议法官服务点”,并建立起常态化法律服务联动机制,召开司法与行政互动座谈会10场,进行法律研讨、案例评析、授课指导等。
法官介入
一年纠纷一小时解决
“长乐市法院帮了我大忙,历经半年的债务纠纷,没有想到在这么短的时间内就解决了,真的非常感谢。”当事人陈某激动地说。
原告陈某因被告林某未及时偿还180余万借款本息而将其诉至法院。鉴于法律关系明确,该案随即转由速裁调解中心办理,该中心合议庭成员当即召集双方当事人调解。经调解,双方当事人均当庭确认如下事实:2010年10月-2011年5月,被告因经营公司需要资金运转,先后分多次向原告借款,累计结欠本息181万元,因公司经营不善,被告未能及时偿还借款。长乐市法院立案庭接到诉状后,考虑到案件事实清楚,主动向陈某释明了速裁程序的优势,在征得陈某同意后,将该案交给巡回法庭进行办理。
承办法官了解案情后,立即电话联系林某,但林某表示不愿意到法院接受调解,法官决定亲自到林某家中了解情况,通过几次登门做思想工作,双方的分歧渐小,最终促使双方达成了调解协议,同意减免对方利息11万元。双方最终达成分期还款调解协议,由被告当天返还原告首期款10万元。近一年的借款纠纷,在法官主持下仅用了一个小时得以顺利调结。
开设绿色通道
一天化解“骨头案”
“外地人在长乐活不下去啊,碰到了黑心老板,打工不给钱,如果法院不管我们就去上访。”大清早,3名贵州籍农民工在立案大厅哭闹了起来。
原来,这3人在长乐某工地搭建毛竹架,完工后却没有拿到工钱,到劳动局仲裁中心仲裁又因没有证据被驳回,于是三人一早便气冲冲地来到法院说理。速裁调解中心陈祥魁法官在与立案人员交流后便拉着3人到了立案大厅隔壁的速裁调解室。在听完他们倾诉后,即打电话通知了雇主李某。李某到法院后也是怒气冲冲,埋怨三人消极怠工,十几天的活却干了一个多月。经陈法官苦口婆心的劝说后,李某终于同意在核对账本基础上偿还3人工资。经过一整天的核对,心服口服的李某当场偿还3人未支付的工资11065元。拿到钱后,3人千恩万谢地走出法院。
这只是速裁调解中心快速调结案件中的一个缩影,长乐法院调解速裁中心紧临立案窗口和立案调解室,当事人提交诉讼材料后,由立案庭根据立案审查情况,对案件进行繁简分流,认为案件适宜调解速裁的,在征得当事人同意后当即将案件分流到调解速裁中心,立案庭与该中心一分钟内即可完成对接,30分钟内即可完成案件登记、分案等手续,并着手案件调解工作。该中心采取“即收即调化、调解预约化、庭审简易化、文书精简化”的工作方式,规定办案时限为20日,实际平均审理或调解周期仅为6天,最快一个小时可结案。
速裁调解中心主任孙国富在谈到该中心运作程序时说:“立案人员在掌握第一手信息后及时与隔壁调解速裁中心法官交流,调解速裁中心法官见有调解可能的,便及时着手调解,而没有调解可能的便退回立案庭分配给各法庭,立案窗口与速裁中心能便形成了‘无缝对接,即收即调、高效运转’,既方便了当事人,也为法院工作带来便利。”
增配多方力量
排忧解难暖人心
“是陈专委又给了我一个幸福的家,感谢陈专委。”邹某快步走进速裁调解中心紧紧握住陈东炎法官的手,眼里泛出激动和感谢的泪花。
之前,妻子黄某忍受不了有吸毒史的邹某长期家暴选择离婚。案件到速裁中心之后,退休返聘的原审委 会专委陈东炎法官主动接手了此案件,并积极展开诉前调解工作。陈专委对黄某作了初步劝解工作后,又将邹某叫到调解室,认真查摆了邹某所犯错误,并劝导邹某要认识错误、改正错误。经开导后的邹某当场向黄某道歉,并保证不再有打骂行为。为了让黄某信服,陈专委将村主任、邹某父母叫到了调解室作见证。黄某最终回心转意,同邹某回家。
长乐法院特邀人民调解员参与调解,联合社会力量参调促矛盾化解,也是调解纠纷的主要做法之一。速裁中心专门邀请社会力量,适时参与案件调解工作,速裁中心根据案件类型委托特邀人民调解员或当地调解组织(如人民调解委员会、行业调解组织)参与法院调解,多项举措并行,以提高案件调解率,化解社会矛盾,共特邀人民调解98次。
“‘磨刀不误砍柴工’,长乐市速调中心将3名优秀法官、2名书记员配备到速裁调解中心,并返聘1名已退休专委,增加办案力量,达到了节约诉讼成本,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双赢目的。”分管副院长刘振奋如是说。
据统计,该速裁调解中心成立以来已诉前调解案件950件,立案调解1115件。
快速上门调解
温情架起连心桥
“居委会、派出所好几次都解决不了的问题,法官上门调解一次就解决了,感谢法官。”原告林某高兴地说。被告陈某面带羞涩,对此调解也是心悦诚服。因楼上被告家卫生间漏水致楼下原告家卫生间湿滑、臭气难闻,原告多次前与被告交涉,可话越说越不投机,眼见双方隔阂日深,原告忍无可忍来法院起诉。速裁调解中心接到案件后,立即组织法官前往原告家实地查看,并召集双方当事人到居委会调解。办案法官在厘清开发商与业主、上下楼相邻关系等法律关系的基础上加以劝解。在双方意识到自己错误后,办案法官主持理赔问题。最后被告主动要求承担维修责任,原告也自愿承担一部分修缮费,双方最终握手言和。
速裁中心为做好“媒婆”工作狠下功夫,为方便当事人,增加办案的效率、实效性,还推出了调解速裁预约告知制度,法官主动或应邀上门调解,当事人双方可以申请预约调解时间和调解地点,当事人协调不成的,由速裁中心指定调解时间、地点。这项措施为诉讼当事人提供了最大的便捷,也缓解了该院审判力量不足的压力。
长乐市法院速裁中心成立以来共主动上门、预约上门调解85次,受到了当事人的一致好评。
此外,长乐市法院调解速裁中心以便民利民为宗旨,提供高效便民,采取特快专递送达法律文书,而速裁案件基本采取电话通知当事人到庭直接送达,个别案件调解人员还协同法警到当事人家中直接送达。
一些民事案件双方当事人能同时到法院请求解决纠纷的,立案窗口与速裁中心能形成“无缝对接,即收即调”,如果当时能调解成功,则当天即可处理完毕。有起诉材料不全的案件当事人,或不愿矛盾加深的当事人,希望法院先通知对方调解,速裁中心收悉后,即电话通知对方当事人,或及时上门调解,如邻里纠纷案件或金额较小案件的当事人,均收到良好的社会效果。(兰国斌 孙文 林钿光 董文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