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以来,全省检察机关先后组织3140名检察官深入1262个重点工程开展同步预防,与4030余家民营企业、中小微企业建立经常性联系,建立了工作联系机制,定期走访调查,提供点对点、一对一司法服务,帮助解决涉法问题2100余个。”近日,山东省检察院副检察长王成波在向澳门特别行政区全国人大代表视察团汇报工作时,介绍了该省检察机关服务经济、服务民生的做法。
自2012年起,山东省检察机关常态化开展大走访活动,共走访企业1.5万余家。今年4月22日,该省检察院检察长吴鹏飞到济宁调研期间,专门组织召开了保护知识产权、服务中小微企业发展座谈会,济宁市两级检察院制定出台了《关于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服务中小微企业发展的意见》,建立了解决企业涉法问题的“绿色通道”。
通过办案为企业营造良好发展环境的同时,山东省检察机关还特别注重为企业提供“顾问式”法律服务,通过送法上门、法律咨询等方式,为企业解决实际困难,提供司法保障。
2014年2月,邹城市检察院在办理兖矿集团公司职工宋某挪用公款案时,发现公司内部存在审计监管漏洞。就人员选任和财务审计管理等方面存在的问题,该院向兖矿集团公司提出了检察建议,引起兖矿集团公司高度重视,对12名相关涉案人员给予了降职、撤职、开除等处理,并在内部组织财务、审计大检查,建立完善了人才引进、档案管理、干部考察任用、人事管理责任追究、工作规范标准、会计管控责任制等制度。
2014年以来,山东省检察机关主动了解企业司法需求,及时回应企业发展关切,妥善处理涉企案件,通过办案为国家和企业挽回损失27.3亿元。(贾富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