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青海省人民检察院制定并印发了《关于推进依法处理涉法涉诉信访工作改革的实施意见(试行)》,这份重要文件的出台是全省检察机关深入推进涉法涉诉信访工作改革的重要举措,它为积极引导群众依法理性表达诉求,在法律框架内依法解决问题,提供了规范性的办理程序。
据了解,随着社会改革的日益深化,利益结构的不断调整,使得越来越多的社会矛盾以案件形式进入司法领域,面对前所未有的压力和挑战,由于缺乏一些规范性的政策法规,出现了诉讼和信访交织、法内处理与法外解决并存等突出问题,司法权威和执法公信力受到很大的损害。为此,2014年4月,省检察院组织专人分赴西宁、海东、海西等地,对全省检察机关涉法涉诉信访改革试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调研,并于6月中旬形成了《青海省人民检察院关于推进依法处理涉法涉诉信访工作改革的实施意见(试行)》初稿,9月25日正式印发全省各级检察机关。该《实施意见》共8章55条,对办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工作原则、检察机关涉法涉诉信访案件范围、建立健全案件内外部协作配合机制、实行“诉”、“访”分离、完善息诉化解工作机制、开展司法救助工作、法律程序穷尽案件依法终结、建立健全依法处理违法上访行为协调机制等作了具体规定。(王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