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司法行政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做好人民调解工作,结合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贵州省司法厅积极探索、大胆创新调解方式,与相关媒体联合打造“人民调解大篷车”,作为流动的调解室,由资深人民调解员、律师和社会观察员组成专业调解团队,深入矛盾纠纷现场进行调解,并同步录制《调解大篷车》电视专栏节目。目前,“人民调解大篷车”已开到贵阳周边八个乡镇,对涉及家庭财产、老人赡养、婚姻问题等纠纷及时进行了调解,效果较好。
在贵阳市金阳新区养马村,84岁老人张树珍生养了七个子女,但却被子女遗弃在村委会,不尽赡养义务,原因是由于儿女之间相互怀疑母亲手上的54000元钱被其他子女拿走。当地居委会多次调解无果。“人民调解大篷车”介入调解后,通过调解团队长达7个多小时的耐心疏导,开展相关法律法规教育,晓之以理、动之以情,并为他们制定了两套赡养老人的参考方案。最后,七个儿女主动提出轮流赡养老人,让张树珍老人老有所养、老有所居,赡养问题得到圆满解决。
在贵阳南明区后巢乡,租客申开友在租住房屋内因私自搭接水管意外触电身亡。家属不愿意火化尸体,向毫无责任的房东陈兴妹提出死亡赔偿要求。为了尽快处理此事,维护社会稳定,避免事态恶化,“人民调解大篷车”第一时间配合当地政府介入调解,经过调解团体大量深入细致的劝导工作,死者家属认识到自己的错误举动,同时房东了解到死者的家庭情况后,也愿以人道主义援助支持部分丧葬费。当天家属对死者遗体进行了火化,事情得到圆满解决。
“人民调解大篷车”坚持司法行政机关主导,依法调解、专业调解,司法确认,公开透明,不收取任何费用的原则,通过人民调解员、律师和观察员的介入,以国家法律法规、社会公德为依据,在查明事实、分清是非的基础上,明法析理、劝说疏导,使法、理、情统一,促使纠纷当事人在互谅互让、平等协商的基础上达成调解协议,化解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