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法院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联络工作,更好地接受代表、委员对法院工作的法律监督和民主监督,将联络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省法院近日出台《关于开通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绿色通道的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办法》通过制度性规定,为代表、委员畅通了四条“绿色通道”:一是建立听证制度。对有重大社会影响或代表、委员关注的案件,可主动邀请代表、委员旁听庭审、进行听证。二是完善旁听制度。代表、委员持代表、委员证自行来院旁听公开开庭庭审案件时免于安检,案件承办部门在审判法庭设置代表、委员专用坐席,向其介绍案件相关情况,主动做好法律释明工作。三是设立代表、委员接待室。督查联络部门负责接待日常来访,就代表、委员需要与各部门之间沟通事项进行联络。四是为代表、委员开设两个专用平台。通过手机平台发送短信,通过赠阅《辽宁法院工作汇报》刊物平台定期向代表、委员通报法院工作情况。代表、委员可通过手机短信平台和《辽宁法院工作汇报》所附《征求意见表》向法院反映有关情况,提出意见和建议。
《办法》要求,加强与代表、委员联络工作要坚持积极主动、真心实意、注重实效的原则。代表、委员到法院视察工作、旁听庭审或办理其他事项的,应热情接待,不得以任何借口和理由拒绝或设置障碍。
上半年,省法院还修订完善了《代表建议、委员提案、关注案件督办工作规则》,认真审查代表建议案22件、委员提案6件,通过手机短信平台向648名全国及省人大代表发送短信2000余条,邀请22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特约监督员参加案件听证会、研讨会,并在全省法院开展了“代表、委员旁听百案庭审和见证执行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