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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山之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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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西:把法治“种子”播撒在农民心田 

        时间:  2014/9/2 12:30:18  
        江西省玉山县检察院立案查处一起挪用土地补偿款窝案后,联合有关部门,将依法追缴的100余万元补偿款发还给村民;该省宜丰县检察院坚持“一月六访”,通过走访检察联络员、基层政法人员、村组社区干部群众等六类群体,广泛采集民意、提升群众满意度,得到省委领导的肯定……在广袤的赣鄱平原上,江西检察人员依法履职,为加快推进农业强省步伐,保障农民春播秋收和生活安宁,挥洒着汗水。
         
        “一线工作法”畅通农民诉求渠道
         
        4月26日,又是一个“法制村长”驻村日,上饶市信州区检察院的“法制村长”陈景赶到了茅家岭塔水村委会工作室,刚刚坐下,村民夏训旺就走了进来。
         
        原来,夏训旺家的耕牛偷吃了另一户村民家的菜,双方协商不成,耕牛被对方扣了。四月正值春耕时节,陈景现场看过被耕牛糟蹋过的菜地后,心里有了一本账:被毁的甘蓝包菜共624株,按市场收购价,加上其他损失,赔偿金额约为2000元。陈景对双方进行有理有据、入情入理的调解,仅用1个小时,双方就达成了赔偿协议。
         
        在江西涉农检察工作中,这样的“一线工作法”还有很多。赣州、吉安等地检察机关组织“民情夜访”,设立了镇村干部“法律夜校”和“廉政讲堂”,积极开展送法下乡活动。此外,遍布村野乡间的100余个乡镇检察室,300余个检察工作站、联系点,以及近千名检察联络员,都成为该省检察机关畅通村民诉求渠道、收集涉农案件线索、化解农村矛盾纠纷的灵敏“触角”。
         
        今年6月起,江西省检察院启动机关干部下基层的“连心”小分队驻点联系基层活动,通过民情家访、建立“民生微信群”等方式,排查化解农村土地征用拆迁、权属纠纷等影响农村稳定的问题,同时组织中青年检察官分4批赴该院设在永新县埠前村的法律服务联系点,开展接访和法律咨询,将法律服务送到村民身边。
         
        守护村民世代生活的家园
         
        盗窃耕牛、非法占用农地、破坏农村生态环境……对于危害农业生产、损害农民利益的各类涉农普通刑事犯罪,江西省检察机关不断加大打击和监督力度,守护农民世代生活的家园。
         
        乐平市检察院在办理宁某等20余人滥伐山场林木案时,发现徐某等8人也涉嫌犯罪,森林公安部门却没有提请批捕,于是发出《应当逮捕犯罪嫌疑人意见书》,森林公安部门随后报捕了徐某等涉案人员。日前,所有涉案人员均被作出有罪判决。
         
        在办理涉农刑事案件时,该省检察机关不仅有严格执法的魄力,还有人性化执法的温情。
         
        前不久,一场特殊的审判在泰和县塘洲镇土洲村开庭,吸引了100多名村民旁听。被告人陈老太今年79岁,在自家田里烧禾草时引发森林火灾,烧毁林地达495亩。考虑到陈老太行动不便,泰和县检察院和法院沟通,把庭审现场搬到了村里。“谢谢你们设身处地为我考虑,我做错了事,我服判。”陈老太在庭审中说。
         
        打掉农民身边的“苍蝇”
         
        江西省检察机关高度重视查办涉农腐败窝串案,通过开展“打击涉农犯罪、维护农民合法权益”专项行动,查办和预防支农惠农资金管理使用、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领域的职务犯罪,保障惠农资金和民生工程惠及农民群众。
         
        宜春市袁州区检察院在查处新田镇原副镇长李某贪污案后,又从李某审批的有关文件和审签的票据凭证入手,查实了李某在征地拆迁、财务管理方面存在经济问题,并挖出该镇原党委书记黄某受贿190余万元、镇党委委员王某受贿8万元、财政所会计周某贪污92万元的窝串案。
         
        江西省检察院明确将查处国家政策性补贴领域的渎职犯罪案件作为该省检察机关2013年的办案主攻方向,组织开展了一系列“小专项”集中行动,依法立案查处相关渎职犯罪案件67件103人,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5000余万元。
         
        今年1月至7月,该省检察机关立案侦查征地拆迁、新农村建设、惠农资金管理等涉农领域贪污贿赂案件220件322人,并针对办案中发现农村基层组织管理和监督工作相对薄弱、涉农资金信息透明度不高等问题,开展了专项预防调查和个案预防分析,向党委、政府和有关职能部门发出预防检察建议。(欧阳晶 胡文星 吴兵)
         
         
        来源:检察日报
        责任编辑:马 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