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2日,山东省司法厅官方微博“@山东司法”收到网友反映称,其同时段在某市两个同级别司法鉴定机构所作伤残鉴定结果迥异,他质疑该市司法局有袒护之嫌。
对此,山东省司法厅法制宣传处副处长、官微管理员郭永君迅速填写《网络新媒体舆情处理单》,按照程序规定将该单在相关处室进行了推送,并最终将问题反馈至该市司法局处理。网友对该处理结果表示满意。
“通过及时发布司法行政机关服务经济社会和自身改革发展的权威信息,‘@山东司法’已成为网络问政的新利器,宣传各项工作动态的新载体,解读热点法治事件的新渠道,与网友沟通交流的新窗口。”山东省司法厅法制宣传处处长袁荣开在接受《法制日报》记者采访时说。
据袁荣开介绍,省司法厅厅长王本群对政务微博十分重视,多次要求切实做好这项工作。“@山东司法”在成立之初,便将网络问政司法行政、积极回应群众关切作为重要职能,同时省司法厅制订了《政务微博网友留言办理暂行办法(试行)》,规定在收到网友寻求咨询、申请服务、投诉举报等留言后,应填写处理单,由相关处室(单位)及时调查核实,限期办理,并及时回复。
4月3日,有网友留言反映“某监狱排放废气,影响周边居民生活”,随后郭永君立即将该情况报请领导,转有关部门处理、整改,并将整改情况回复网友。
目前,“@山东司法”先后与全省12名网友私信咨询和反映的问题进行网上网下沟通,取得较好效果。
近日,山东正式发布《法治山东建设纲要》。为营造浓厚的舆论宣传氛围,“@山东司法”制订了专门方案,对纲要进行全方位解读。从发布新闻发布会通知,到动态展示发布会进展;从介绍会后媒体报道情况,到近期发起“学习《法治山东建设刚要》”微话题多角度讨论纲要内容。“@山东司法”统筹谋划,将该热点法治事件第一时间向社会传递,有效引导舆论,提升了司法行政机关的良好形象。
据统计,“@山东司法”在7天内编发解读信息98条,被阅读103万次,各类微博转发、评论阅读量达到380万次。
今年4月份,郭永君在浏览网友留言时发现了一个共同问题,很多人对司法行政机关的职能并不清晰,这启示他发起了“司法行政都干啥”的微话题,围绕律师公证、人民调解、社区矫正、司法鉴定、法律援助、司法考试等热点话题,进行广泛宣传,网友纷纷点赞。
“作为省司法厅的官方微博,‘@山东司法’发布的信息具有权威性、全面性和及时性等特点,在澄清事关司法行政的不实信息、引领社会舆论等方面作用明显。”郭永君说,“@山东司法”作为与网友沟通交流的平台,对于司法行政机关了解社情,改进自身工作,更好地服务群众具有重要意义,极大提升了司法行政机关的公信力。(余东明 生徐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