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武德龙
入警的第二年,我获得了从警以来的第一个三等功。
奖章发给我后,我迫不及待地带回了百里之外的老家。
回到老家已是晚上,在昏暗的灯光下,母亲拿着奖章擦了又擦,全家人都围着看,母亲生怕弄脏了,专门用父亲的眼镜布包了起来,放到了自己的枕头底下。
时值严冬,一路坐车赶路的我早早进入了梦乡。
睡梦中,我被一阵嘈杂声吵醒,睁开眼一看,天才蒙蒙亮。我听到了母亲的说话声,原来她要卖掉家里的那头大肥猪。
那头猪是从一开春就养起来的,是用家里的剩饭加上麸子面一点一点喂起来的,可以说凝聚着母亲的汗水,寄托着母亲的希望。
我家每年都要养一头猪,这头猪都是到了年关时才卖的。我一面迷糊着,一面想着,这还不到年关呢?
等我一觉醒来,天已大亮。我看见母亲正在沙发上拿着一件衣服小心翼翼地摆弄着。
走近一看,原来她手里捧着我的奖章,腿上放着一件崭新的呢子大衣,正对着大衣的左胸部比划呢。
我吃了一惊。呢子大衣在当时是最贵的最有档次的衣服,每件都很重,纹理织得很密。这是谁的呢?
母亲看了我一眼,笑了一下说:“小五,你得了这个奖章,这是党给咱的荣誉,给咱家的荣誉。我跟你爹合计了一下,把猪卖了,买了这件衣服。你不穿警服时,奖章就佩在这件衣服上,咱不能给党丢脸!”
我的眼泪瞬间流了下来。当时母亲由于操劳过度,一口碎玉般的牙齿已全部掉完,风湿性腿病困扰得她常常疼痛难耐。父亲因气管炎病退在家,几个哥哥刚刚成家。这等于是把当年全家唯一的额外收入给了我。
“咱不能给党丢脸!”母亲的这句话始终影响着我,激励着我。
2000年,我被授予“河南省优秀人民警察”荣誉称号,2001年,我光荣加入中国共产党。随后的工作中,拼搏努力的我又获得多个三等功、嘉奖。每次获奖,我耳边总是想起母亲的那句话:“咱不能给党丢脸!”
再后来,我通过手中的笔,宣传推树了一个又一个公安系统的先进典型,有公安部二级英模,有全国特级优秀人民警察,有一等功臣,还有感动中原年度人物,弘扬了正气。
午夜梦回时,我更多地想到母亲擦拭奖章时的那份凝重、那份神圣。已过不惑之年的我,由此灵魂一次次地受到了洗礼。我想,这应该是娘亲用自己特有的方式赐给自己警察儿子的那份初心。
(作者单位:河南省濮阳市公安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