斗毒
毒品,竟然是“液体”?
检察官李凯皱起了眉头,手指敲击着卷宗,“一般毒品不都是晶体吗?”
这是近年来少见的一起制毒大案——“朱朝辉等七人制毒案”,起获毒品重达28.6公斤。
李凯又翻开口供,虽然多数人已认罪,但狡猾的“毒师”,绝不会有一说一,而是闪烁其词,给自己留有余地。果不其然,两名“制毒师”称自己只有初中文化,而且不懂化学,压根不会制毒。
想让犯罪嫌疑人彻底认罪,就必须拿出确凿的证据。
李凯合上卷宗,叫上助理,出发了——这是他办案的习惯,必须亲自到现场走一趟。
“制毒工厂”位于怀柔一个偏僻的大院。
李凯绕着大院,边走边打量:院中有楼,紧挨马路,远离居民区……里面的人看外面,一清二楚,外面的人则很难看到里面。李凯想起嫌疑人说过:最开始是在朱朝辉家中制毒,但味道太臭,怕邻居举报,就搬到了朱朝辉在此处的工厂,“这个细节,应该有用。”李凯在笔记本上写着……
走进楼内,实验设备都已原样封存,李凯和助理一一拍照,打量着这些化学课上常见的瓶瓶罐罐,李凯有些疑惑,“案卷里说,这伙人用的是碘红磷制毒法”“初中文化的人真能制出毒品?”李凯在笔记本上,画下了“?”。
“?”不止一个。
“起获的毒品是‘液体’,那毒品到底制作完成没有?”“嫌疑人口供中还辩称,买到的是假麻黄素,根本制不出毒品,怎么核实?”……这些“?”都可能影响指控的准确性,也会被嫌疑人和律师利用,翻供、抗辩。
翻阅资料、拜访专家,开庭前,李凯夜以继日地恶补着毒品制造方面的“化学知识”,寻找着一个又一个“?”的答案。
“本案中所使用的是典型的碘红磷制毒法,而且这是现在非常常见的制毒方法,并不需要复杂的专业知识,仅凭经验就行。”专家的话,给李凯解决了第一个“?”——制毒已经与学历无关!
经专业部门检测,确认呈液态的“甲基苯丙胺”已经属于制造完成状态,检测员向李凯解释:俗称的“冰毒”实际是甲基苯丙胺的盐酸盐形态,而甲基苯丙胺本身就是液态的,属于毒品范畴。而利用碘红磷法制造甲基苯丙胺必须使用麻黄素作为原料,本案既已制出甲基苯丙胺,则可倒推嫌疑人必然使用了麻黄素,且只能是真麻黄素。
……
攻克“?”,只是开始。
李凯根据7名被告人在犯罪团伙中的不同地位、作用和认罪态度,分别制定了7份讯问提纲,并随着庭审的推进,一次次补充、修改。
法庭上,李凯和“制毒师”拼“化学”、拼“案件细节”……最终,李凯斗毒成功。今年7月初,法院对该案做出宣判,采纳了检方的全部指控意见,其中,主犯朱朝辉被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
“法院的有罪判决,不是我追求的惟一目标。”李凯说,“我希望能够将每一次庭审都作为检验业务技能的机会,检验短板,及时弥补。”
追求完美,才使李凯战无不胜——从检近二十年,办理过上千起案件,无一错案。
这是荣耀,也是压力,更是使命。
在李凯眼中,检察机关是审前防止冤假错案的最后一道关卡,“特别是人命关天的命案,绝不能因检察官个人的‘正义感’和好恶,影响判断力。即使我们是在和罪犯‘搏斗’,我们也要给予对方真正的公平和正义。”
在李凯为市检三分院起草的“命案办理规范”中,每行每句都显露着“敬”“慎”两个字——对每个案子怀有敬畏之心:案子只有难易之别,没有大小之分;每一个细节的审查、每一个决定的做出,都要再三思量,慎重抉择……
“命案办理规范”出台后,得到市检察院的充分肯定,已经成为较为成熟、具有可操作性、制度化、体系化的“命案”办理机制。
如今,已是北京市检三分院公诉部副主任的李凯又把目标转向了检察智能化,正在参与“人工智能辅助办案系统”的开发和研制。“通过大数据,明确类案证据种类,提示检察官当前案件中还欠缺哪些证据;结合以往案件,提出量刑建议,供检察官参考……”李凯描述着设计思路,他期待着能让“正义之剑”更锋利,斩断罪犯亮出的“罪恶之刀”。(高健)
(原文链接:http://www.chinapeace.gov.cn/zixun/2017-11/28/content_11440542.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