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够在自己喜欢的工作环境中做自己喜欢的事是一种幸福”,因为这个认知,满怀对检察院的憧憬,加入其中。光阴荏苒,转瞬已是一年,在这之间,收获颇多,最欣慰的莫过于学会了一种态度,明确了一份准则,增加了一种信仰。
敬畏法律是一种态度。以前,法律和我的联系是老师要我们知法、守法,是一条条的很少触及的文字。如今,我明白法律不再是冷冰冰的条文,而是我们接访时说理的有效语言,是审讯室里与犯罪嫌疑人斗智斗勇的的依据,是法庭上维护公正的有利武器……古训说:“天下之事,成于惧而败于忽。”心存敬畏之心,就有了准则和规范,就有了顾忌,遇事就会三思而行。于法律亦是如此,法律与我们息息相关,作为普通公民,我们对法律心存敬畏,才会更加约束自己的一言一行,不触碰法律红线。作为检察人员,我们对法律心存敬畏,才会更加维护法律的权威,公正文明执法,坚守正义,营造全社会崇尚法治的氛围。
守好规矩是一份准则。规矩是指党纪国法等这些有形的规矩,作为公职人员,我们要以身作则,言有所禁、行有所止。要抵制诱惑,廉洁从检,要常怀如临深渊、如履薄冰之心,恪守职责,秉公用权。规矩更是指我们心中的职业良知,是我们对事业的责任心。古人云:“天地生人,有一人当有一人业;人生在世,生一日当尽一日之责。”我们要始终保持昂扬向上、积极进取的精神状态,始终保持爱岗敬业、履职尽责的工作态度,勇于担当,敢于负责,用实际行动践行“立检为公、执法为民”的铮铮誓言。
守望正义是一种信仰。喜欢这样一种描述:“检察人员都是正义天空下的守望者”,我想这应该是最美、最有敬意的赞美。“让守望正义成为检察人员共同的崇高价值追求”,曹建明检察长曾这样强调。我们身边就有无数的以此为追求的检察人员:把工作做得让人口服心更服的程然;让证据说话,让办案有把握的彭少勇;群众心安我才安心的张敬艳;不惧威胁秉公办案的陈运周……他们、她们,始终用自己的满腔热血乃至生命守护正义,也正是对正义的这样一种不灭的信念,给予了他们源源不断的力量,支撑着他们恪尽职守、心系群众、执法为民、献身使命!
“春暖花开,终于等来”,有人曾这样形容梦有所圆,能加入这个集体是幸运,能和他们一起并肩作战更是幸福,于我而言,扬帆前行正当时!(李艳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