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陪审员来自人民,代表最广大群众,享有对法院审判案件的陪审权和监督权。要履行好陪审员职责,必须切实提高自身素质,勤于学习,勤于思考,敢于仗义执言做精通业务的表率,做坚持公平正义的表率,做联系群众的表率。
争当精通业务的表率。“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法院工作是一项专业性和技术性较强的职业,要真正有效地对法院机关审理案件进行陪审和监督,人民陪审员必须注重加强学习,拓宽知识面,不断提高自己的法律知识水平和依法陪审、监督能力。作为人民陪审员,只有虚心、认真的通过学习培训、相互交流等多种形式,加强法律专业知识学习,不断提高自身的专业素质,使自己能够熟练的运用法律知识进行分析、判断和决策,才能在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和能力的同时,更好地依法履职。
争当维护公平正义的表率。人民陪审员能够独立公正地行使好审判、监督权,不仅需要一定的法律知识,还要有高度的社会责任感。人民陪审员制度是法院机关对自身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的自我创新,是法院机关为实现对案件审理的外部监控所设置的机制。人民陪审员就是为提高法院机关的执法水平和办案质量而设立的,是确保依法公正履行审判职责,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重要举措。人民陪审员主要是通过普通人的视角和良知,以社会道德标准对案件进行评价。通过人民陪审员这样一股外部监督力量,可以促进法院机关依法独立公正的行使审判权。因此,人民陪审员要从社会公众的认知角度以及社会伦理道德标准等方面,对案件的办理提出陪审员自己的意见,保证案件处理更加符合社会的积极价值观念和行为准则。
争当密切联系群众的表率。人民陪审员制度是人是我国司法民主的要求,是我国始终坚持走群众路线的重要体现,也是司法公正的重要保障。人民陪审员制度是司法民主化、人民当家作主的具体体现,是人民群众监督法院审判工作,确保司法公正的基本途径。在审判工作中的具体体现,不但符合党的群众路线,而且也符合社会公众参与司法的政治文明建设的进步趋势,是推动民主法制建设和实现执法为民的有效途径。人民陪审员的意见不仅仅是代表个人的意思,更是为人民群众的意愿所代言。人民陪审员是法院机关在办理案件中了解民意的一个重要窗口、倾听民声的一个重要平台、汇集民智的一条重要渠道。因此,人民陪审员要进一步坚持群众路线,密切联系群众,始终把群众放在心上、当做亲人。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广泛听取群众的意见,将社会上对法院机关所办案件的所想、所盼带给法院机关。这样法院机关在办理案件时,不仅能恪守法意,还能关注民意,才能将法律要求与社会诉求有机结合起来。(赵增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