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秋十月之后,天气渐渐转凉。十月中旬的镇巴县笼罩在烟雨蒙蒙的秋意中。清晨镇巴县法院民一庭的法官三人乘车赶往几十公里外的仁村。因为案件原告当事人年事已高,行动不便,为了更好地了解案件的事实,送达相关诉讼文书,民一庭的法官们不辞辛苦又照例实地到乡村走访,调查取证。
汽车在细雨绵绵的山间道路驱驰了2个小时左右,来到了群山环绕的仁村。坐在当事人王某的家中,寒意袭来,王某的家人热情地架起了火盆。围坐在火盆旁,法官们耐心地询问王某的起诉理由和诉讼请求。年过七旬的老人激动地表示了内心的想法:“感谢法院的法官们,为我的事专门跑一趟,愿意为我服务,现在的法官真正是为我们百姓服务啊。”因为王某儿子在工地上意外死亡,获得了几十万的赔偿款,剩余31万左右归王某和其老伴所有。但这笔钱又不在王某和其老伴的手中,而是由老伴的前夫的儿子保管,担心赔偿款无法真正地实现,保障自己的老年生活。在与老伴的儿子讨要赔偿款无果情况下,只有小学文化的王某毅然地选择拿起法律武器,扞卫自己的权益。法官们细心聆听了王某的诉求,记录了谈话内容,王某要求冻结被告的存款。同时法官也为王某分析了这件事的法律事实和依据,回到法院后根据当事人王某的请求,及时冻结了被告保管的存款。
法官通过下乡走访,实地调查,能够更好地践行司法为民,提高便民利民的措施,强化对当事人的诉讼指导与帮助,切实地降低当事人的诉讼成本,充分发挥法院化解纠纷,为当事人排忧解难的职能。(唐平 吕佳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