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张轶强
铃铃铃...一阵急促的闹铃将我吵醒,今天是星期一,排期本上显示我有三起案件要开庭,匆忙洗漱完毕,赶赴单位上班。
上午8:30,第一起案件准时开庭。这是一起离婚案件。庭审过程中,原、被告情绪都很激动,互相指斥对方的不是,不过双方最终还是一致同意在法庭的组织下进行调解。刚开始我一直说普通话,但是双方当事人一直讲本地方言。为拉近与当事人的距离,切切实实将自己融入当事人的生活与感情之中,我试着将自己平时日积月累学到的茶陵方言和当事人进行交流。虽然我讲得并不是十分地道,但却达到了意想不到的效果——我一讲方言,交流便顺畅了许多,效果也很明显,我得以明确了解了双方矛盾的起因及症结。经过一番说法讲理,原、被告达成了一致意见,双方调解离婚。看看时间,已经是11:10了。
刚从审判庭回到办公室,书记员就带了一对刚刚立案要求速裁调解离婚的夫妻进来。他们均专程从福建赶过来离婚。经过近一个小时的调解,双方达成一致调解协议。转眼已经到了中午下班时间。因双方当事人已经买好了返程机票,还要尽早赶往长沙乘晚上的飞机,于是我告知当事人下午即可领取调解书。在食堂吃完中饭后,我便匆匆回到办公室利用午休时间制作调解书,以便下午一上班就可以签发。原告下午领取调解书后十分感动地说:“你们法院办事效率真高,立案当天我们就领到了调解书,我要为你们点三十二个赞。”
三点半,我又坐上了审判席审理一起房屋租赁合同纠纷。该案原、被告于2014年2月签订房屋租赁协议,约定被告将房屋出租给原告作食品仓库。后原告以房屋地面渗水损坏了其存放的食品为由主张解除合同,而被告则要求原告支付解除合同违约金,但因双方对租赁合同条款的理解存在分歧而争执不下。为减少自己的损失,原告打算先将食品搬离仓库,而被告则担心一旦原告搬走货物,则很难得到违约金,遂阻拦原告搬货。于是原告诉至法院,请求解除房屋租赁合同。受案当天我翻阅案卷材料后,认为如果不立即采取相应措施,随着时间的推移,原告存放的食品很可能变质。为避免损失的扩大,受案后我即到租房现场做双方工作,但调解未果。情急之下我提出了一个意见:由原告暂交5000元至法院,待结案后再根据实际情况对该5000元进行处理。于是原告交纳了5000元至法院,被告也吃了个定心丸,同意原告先搬走货物。经过今天做工作,最终双方达成调解协议,由原告支付被告违约金以及损坏室内设施等款项共计3000元,此案顺利结案,且当场进行了兑现。
收拾好案卷,我一看时间,已经18:10了,大部分同事都下班了,于是我拖着疲惫的身体回了家。在这紧凑而忙碌的节奏中,我送走了怀揣不同诉求的三拨当事人,度过了忙碌的一天。虽然忙碌的过程是酸楚的,但是酸楚之后却给我带来充实和快乐。用兢兢业业得来的一天成功调解处理三起案件的成果令我内心倍感满足,用点点滴滴积累的方言换来当事人的信任更让我倍受鼓舞。其实忙碌也是一种快乐,生命正因为有了忙碌才变得多姿多彩。忙碌使得我更加懂得如何享受生活,我渐渐喜欢上了这种忙碌的工作节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