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7日,酒泉市检察院召开党组(扩大)会议,专题传达学习全省市州分院检察长座谈会精神,研究贯彻落实意见。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俞新民主持会议并讲话,市检察院党组成员、各部门负责人参加会议。
俞新民全文传达了检察长朱玉在全省市州分院检察长座谈会上的讲话、内部会议讲话和副检察长李保岗的总结讲话精神,并对重点内容进行解读,对涉及到酒泉检察工作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要求相关部门高度重视,切实加以整改。会议组织学习了《关于推进全省检察工作达到全国中偏上水平的实施方案(会议讨论稿)》,要求党组成员、市检察院各部门负责人在会后对方案进行再学习、再研究,尽快提出合理的意见建议。
俞新民指出,各部门要迅速组织部门干警学习全省市州分院检察长座谈会精神,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查漏补缺,研究各条线工作的改进措施,同时积极筹备全市检察长座谈会,对今后一个时期全市各项检察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就贯彻落实全省市州分院检察长座谈会精神,俞新民提出四点要求。
一是思想认识要再提高。朱玉检察长的讲话和《关于推进全省检察工作达到全国中偏上水平的实施方案》,为今后一个时期各项检察工作指明了方向,提供了遵循。全体干警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自觉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全省市州分院检察长座谈会精神上来,将心思和力量凝聚到落实会议确定的各项工作任务上来,更加坚定地履职尽责,为全省检察工作达到全国中偏上水平贡献酒泉力量。
二是问题导向要再鲜明。要坚持问题导向,对标对表朱玉检察长讲话要求,认真分析、仔细研究、梳理汇总当前各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不足。要针对问题短板想方法、下功夫、抓落实、促提升,力争在后一阶段做到“六项重点工作”深化推进、“四大检察”“十大业务”充分协调发展、“三项亮点工作”擦亮叫响、检察队伍和基层基础建设不断夯实,进一步提升酒泉检察工作影响力。
三是过程管理要再精细。要坚持落实“五步工作法”,加强过程管理。市检察院案管办要持续做好定期通报“六项重点工作”、案件质量主要评价指标等工作,各部门也要定期总结条线工作,尤其是针对问题不足加强对下指导,尽早尽快解决好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要抓好检察官业绩考评工作,逐渐使业绩考评成为公正、客观地反映检察官工作量、工作成效的体现,充分发挥业绩考评对检察工作的推动、提升作用。
四是精神风貌要再提振。面对今后一个时期省检察院部署的工作任务,全体检察干警既要有压力,更要有动力。要进一步提振精气神,坚决破除畏难情绪,充分调动基层检察院的积极性和全市检察机关每一位干警的主动性,保持和深化既有工作成绩,弥补和改进短板不足,以时不我待、只争朝夕的精气神,迎难而上,担当作为,在现有基础上不断推动全市检察工作提质增效。(李永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