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酒泉市人民检察院院党组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提前谋划部署,以四项举措夯实全面从严治党根基,扎实推进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
一节点一约谈 压紧主体责任
酒泉市检察院党组及时组织学习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的《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不断强化守土有责、守土担责、守土尽责的政治担当。元旦、春节前夕,酒泉市检察院党组通过分层约谈,对关键重点岗位工作人员开展风险防控提醒谈话,重申了节日期间严防“四风”问题的纪律要求。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俞新民在全市检察机关业务工作分析约谈会上,就如何履行好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对7个基层检察院检察长、市检察院党组成员开展了集体约谈和单独提醒约谈,进一步压实主体责任。一季度,开展约谈提醒42人次。
一督查一建议 堵塞监管漏洞
结合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针对防疫期间干部职工外出报备管理不主动、不规范、不及时的问题,酒泉市检察院党组安排政治部集中排查干警因私出国护照,对干警因私出国境审批流程进行再明确,并对护照进行集中管理,及时堵上了“外防输入”风险的管理漏洞,进一步加强对干警的管理,将主体责任层层落实下去。
一自查一清单 加强问题整改
根据省检察院《关于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上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抓好自身建设相关工作的通知》精神,组织各部门结合各检察业务条线实际,认真开展问题自查,经分析研判,形成了今年全市检察机关加强自身建设的问题整改清单,与今年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一起印发机关各部门和各基层检察院贯彻执行,进一步明确了今年的工作方向、细化了目标任务。
一整治一严申 抓实制度执行
认真贯彻高检院关于集中整治检察人员违规从事营利活动和检察官违反任职回避制度的要求,把文件精神的传达做为对干警纪律的再教育、再学习,把问题排查过程当做重申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再警示、再认识。在两级检察院全体检察人员中开展全面排查,对1名聘用制书记员名下注册有经营商户的问题,下发整改通知书督促其进行了限期整改。印发《关于认真执行“三个规定”及填报过问或干预插手检察办案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的通知》,再次重申相关纪律要求。至3月底,全市7个基层检察院中,已有两个检察院突破了“零记录”“零报告”。(刘玉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