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gend id="h4sia"></legend><samp id="h4sia"></samp>
<sup id="h4sia"></sup>
<mark id="h4sia"><del id="h4sia"></del></mark>

<p id="h4sia"><td id="h4sia"></td></p><track id="h4sia"></track>

<delect id="h4sia"></delect>
  • <input id="h4sia"><address id="h4sia"></address>

    <menuitem id="h4sia"></menuitem>

    1. <blockquote id="h4sia"><rt id="h4sia"></rt></blockquote>
      <wbr id="h4sia">
    2. <meter id="h4sia"></meter>

      <th id="h4sia"><center id="h4sia"><delect id="h4sia"></delect></center></th>
    3. <dl id="h4sia"></dl>
    4. <rp id="h4sia"><option id="h4sia"></option></rp>

        欢迎访问365bet外围网站_365bet手机下载_365bet体育在线投政法网!

        调查研究

        当前位置:首页 » 调查研究

        科学战“疫”需要法治加持

        时间:  2020/5/8 10:17:43  
        科学战“疫”需要法治加持
         
        □ 沈思达
         
        疫情防控越是到最吃劲的时候,越要坚持依法防控。这场没有硝烟的战争取得阶段性成果,凸显了我国公共卫生法治发展迅猛、公共卫生机构改革稳步推进的法治成效,体现了中华民族非凡的勇气和智慧。与此同时,也暴露出公共卫生法治体系不成熟、不系统、不完善等一系列问题。比如公共卫生应急管理机构建设、权责分配等法治保障不明确;应急物资储备、分配,密切接触者隔离、检测等程序法治保障不健全;国家战略储备、生物安全等配套法治保障不完善。当务之急,既需及时凝练实践经验并将之固化上升为制度,又需要抽丝剥茧发现问题、解决问题。
         
        从非典到新冠肺炎,我国在应对重大突发事件中形成和积累了丰富的实践样本和制度经验。在坚持党的集中统一领导、“全国上下一盘棋”等实践中积淀了宝贵的制度优势。世卫组织总干事谭德塞、专家考察组外方组长布鲁斯·艾尔沃德均高度评价中国科学高效的防疫治疫举措。为此,要善于将成熟的经验通过法律予以固化,形成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法律保障,特别是公共卫生应急管理法治建设的法律保障。
         
        “互联网+”时代,疫情信息的有效披露不但是舒缓民众内心恐惧的良药,也是实现国际协同治理的妙方。传染病防治法、突发事件应对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对疫情公开进行了概括性规定,但对于数据的收集、储存等具体规定尚需进一步细化。此次疫情防控过程中对于确诊人员搭乘公共交通工具等信息的适度公开,为有效追踪密切接触者提供了重要的参考依据,为相关人员主动居家隔离提供了便捷条件。此外,由于中国疫情信息整体公开透明,为国际范围内疫情防控、科学研究等提供了数据支撑,为各国科学决策创造了有利条件。
         
        紧紧依靠人民,广泛动员、组织、凝聚群众力量应对疫情的群防群治策略,是我国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的制胜之道。在此次疫情防控中,形成了“社区-市区-省级-全国”的四层严密防治体系,有效融合“自觉自愿+道德劝阻+法律严控”的多管齐下机制,实现了基层治理、源头防控。在公共卫生法治建设的过程中要及时梳理上述经验,形成层级化治理格局。
         
        2017年,国务院公布了志愿服务条例,对常态化下志愿者招募程序及其法律责任进行明确的规定,此次疫情防控中实现了“医疗专业援助+社区日常服务”的双向志愿机制,共有来自全国340余支医疗队、42000多名医疗队员驰援武汉,数以万计社区普通志愿者参与其中。如何在应急管理中灵活调整志愿者招募机制,对医疗援助队员药品选用、方案择取、疫苗试验等法律责任进行有效限缩显得尤为关键,也是法治加持疫情防护的重要一环。
         
        公共卫生应急状态下,密切接触者隔离和疑似患者强制检测是阻击疫情传播的关键举措。然而,如何在法律层面平衡个人自由权和公共健康权;隔离和强制医疗检测的法定要件和正当程序、拒绝隔离和强制医疗检测的法律后果;瞒报、不报、缓报的法律责任都需要进一步厘清。另外,我国传染病防治法虽在2013年进行了修订,但其内容和框架主要基于非典疫情防治经验梳理,至今已逾十五年,相关条文在立法精细程度和适应社会变迁等方面均存在一定的不足,应当及时融入新的法治理念和法治内涵,不断升级传染病防治和公共卫生管理的法治能力。
         
        此外,国家战略储备尚未上升到法治高度。截至目前,我国还没有一部专门的战略物资储备法律,仅在现有的突发事件应对法、国防动员法进行了概括性的规定,但是战略物资法律概念的内涵外延不明确,不同灾害冲击下所需要的战略物资缺乏法律界定与保障;如何统筹中央和地方各类储备资源,加强中央地方之间、政府部门之间、军队地方之间的有效联动尚不明确,应急物资保障和监督机制也需进一步厘清。
         
        这场没有硝烟的战“疫”,是对我国治理能力和治理体系现代化发展的一次大考。在这场战“疫”中,一方面,我们要积极将实践中成功、成熟的经验进行凝练和固化,及时上升成为制度,形成公共卫生应急防控的法治保障;另一方面,也要善于总结反思,高度重视此次疫情防控工作中发现的法治不健全、不完善、不系统的问题,及时修订相关法律法规,为公共卫生应急管理提供法治支持,不断推动我国公共卫生应急管理的治理能力和治理体系现代化改革,形成公共卫生应急管理法治改革的中国方案。(作者系中国土地法研究中心研究员)  
        来源:法制日报
        责任编辑:李彩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