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加强执行宣传工作的几点思考
重庆市巫山县人民法院 吴荣鹏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落实“用两到三年时间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的工作纲要》中明确提出,要充分认识新闻宣传工作的重要性,充分利用各种新闻平台,加大执行工作宣传力度,凝聚全社会理解执行、尊重执行、协助执行的广泛认识,推动形成良好的法治环境。作为破解执行难这一系统工程的有机组成部分,执行宣传工作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
一、执行宣传工作的功能分析
首先,做好执行宣传工作有利于加强执行公开,提升司法公信力。执行公开是司法公开的重要组成部分,而开展执行宣传是强化执行公开的重要措施。一方面,通过加强执行宣传,充分利用报刊、网络、广播电视等多种形式,把有关执行的法律法规通过形象化的宣传作品表现出来,提升社会公众的法律知识水平,让其了解执行、支持执行,从而促进法院执行工作的顺利开展,提升法院公信力。另一方面,通过执行宣传,将执行工作的方方面面都通过特定的表现形式毫无保留地展现在公众面前,让社会公众清晰地看到执行法官执行的过程,打消公众心中的疑虑,提升公众对执行乃至法院工作的认可度和公信力。
其次,做好执行宣传工作能够起到以点带面,提升执行威慑力的效果。执行工作的实质在于通过强制执行措施,帮助申请人实现其债权。在具体的个案中,执行的对象是负有履行生效裁判文书所确定义务的被执行人,执行过程中,看似只有具体个案的被执行人受到了执行的威慑,但通过对执行个案的有效宣传,也能够促使尚未参与到具体执行程序而又负有履行生效裁判文书所确定的义务的潜在被执行人感受到强制执行的威慑力而自觉主动履行自己的义务,这就是执行宣传工作所起到的“以点带面”的威慑效果。
再次,做好执行宣传工作有利于加强业务交流,提升执行能力和执行水平。通过执行宣传,可以促使各地好的执行经验和做法突破时间和空间的界限,能被其他地方的法院借鉴和使用,从而提升当地执行工作的水平,久而久之,甚至能促进全国法院执行工作水平的提高。同时,通过执行宣传工作的开展,对执行过程中执行法官遇到的困难以及为克服困难所作出的努力进行呈现,能在全社会营造一种正能量,引导执行环境向着积极的方向发展。
二、对改进执行宣传工作的几点建议
第一,注重对传统媒体与新媒体的双重并用。随着互联网迅速发展,新媒体特别是网络媒体的发展对执行宣传产生了不可估量的影响。新媒体诸如微博、微信、手机报等,具有覆盖面广、传播速度快的特点,对通过互联网发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执行信息等具有快速转载、转发等功能,能够起到迅速扩大知晓度和覆盖面的作用,充分利用新媒体进行执行宣传能够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帮助更多的人了解执行法律知识,营造守法光荣、违法可耻的社会氛围,促进社会诚信体系的建立。另一方面,在注重通过新媒体进行宣传的同时,不可忽视通过传统媒体进行宣传,在当地的党报党刊、电视台开辟专栏进行执行宣传,同样也可以提升执行工作的知晓度和覆盖面,增强强制执行的威慑力。
第二,注重执行宣传内容的多元化发展。当前对执行工作的宣传存在宣传内容相对单一、固定的特点,比如宣传执行到位的多,反映执行不能的少;宣传执行创新的多,系统化介绍执行工作的少;宣传报道多,介绍执行实务和理论的少等等,这样的执行宣传并没有什么问题,但是在服务解决执行难问题的程度上却较为有限。在解决执行难问题过程中,执行宣传在内容上应尽量实现多元化,不但要宣传执行成功的,也要反映执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既要注重宣传报道,也要注重对执行实务和理论进行探讨。比如应注重对“执行不能”的成因、表现、如何从源头上防范和减少“执行不能”等方面的宣传,努力使“执行不能”客观存在的观念深入人心,理性对待“执行不能”的意识牢固树立。
第三,加强执行宣传队伍建设。具有一支政治坚定、吃苦耐劳、业务精良的宣传队伍是做好执行宣传工作的基础。在实践中,执行宣传工作多由执行法官兼职负责或者从法院宣传部门抽调人员开展,这二者均具有一定的局限性。由执行法官兼职担任执行宣传工作,虽然他们对执行法律法规掌握熟悉,对执行工作的特点也很明确,但他们精力有限,而从宣传部门抽调的人员进行执行宣传工作,又对执行工作本身了解有限,因此想要开展好执行宣传工作,应该将这二者结合起来,必要时可邀请当地新闻媒体的记者加入,共同组建一支强大的执行宣传工作队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