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新理念推动公安警务供给侧改革
浙江省公安厅一处处长 袁忠民
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以下简称“供给侧改革”)是党中央主动应对经济社会发展进入新常态,在经济领域作出的重大改革举措,其实质就是改革政府公共政策的供给方式,也就是改革公共政策的产生、输出、执行以及修正和调整方式,更好地与市场导向相协调,提高全要素生产率,充分发挥市场在配置资源中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地满足广大人民群众的需要,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因此,扩大优质有效供给,既是供给侧改革的题中应有之义,更是促进改革发展的必要条件。
作为向社会提供安全“产品”供给服务的公安机关,必须主动认识、适应、引领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新常态,以“扩大优质有效供给”理念改革公安警务的供给方式,着力解决公安机关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存在的难题和短板,从源头上提升公安机关履职能力和公安事业的发展动力,更有质量、更有效率地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优质高效的服务环境。
主动对接整体国家安全需求,扩大对社会稳定的有效供给
公安机关是武装性质的治安行政力量和刑事司法力量,是国家政权的“枪杆子”和“刀把子”,肩负着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职责使命。因此,公安机关要深刻领会和准确把握总体国家安全观,进一步健全完善维护政治安全、国土安全、经济安全、社会安全、网络安全等工作机制,提高预警预测、防范控制和应对处置能力,着力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要以政治安全为根本,确保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进一步增强政权意识、忧患意识、责任意识,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不动摇,把制度安全、政权安全放在首要位置,坚持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为国家安全提供根本政治保证。
要以经济安全为基础,确保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稳定。紧扣经济社会发展这一大局,主动响应“一带一路”等国家重大发展战略,做到经济建设发展到哪里、公安警务就同步跟进到哪里,不仅严打震慑各类违法犯罪活动,而且完善社会矛盾纠纷和不安定因素滚动摸排机制,及时摸排研判金融、房地产市场、新业态等方面存在的不安定因素和各类风险隐患,并协同依法化解,最大限度地将各类不安定因素和不稳定事端控制在萌芽状态和初始阶段,为经济社会建设发展保驾护航。
要以社会安全、网络安全等为保障,为社会稳定提供坚实支撑。社会安全和网络安全不仅事关每个社会成员的切身利益,而且事关国家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特别是网络安全,往往与政治安全、经济安全、社会安全、文化安全、军事安全等领域相互交融、相互影响,已成为我国面临的最复杂、最现实、最严峻的非传统安全问题之一。网络社会与现实社会高度融合,网上网下相互交织,必须把社会安全特别是网络安全作为信息时代国家安全的战略基石。按照系统治理、综合治理、依法治理和源头治理思想,坚持网上网下一起抓,统筹网上网下两大战场,创新网上网下一体化打防管控机制,努力提升社会安全与网络安全的能力,有效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国家长治久安。
主动对接社会公共安全需求,扩大对平安和谐的有效供给
社会安全特别是社会公共安全连着千家万户,确保社会公共安全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事关改革发展稳定大局。
要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紧紧抓住涉民生犯罪、新型智能犯罪,特别是涉恐涉暴、涉黑涉枪等犯罪,出重手、下铁拳,严厉打击,始终保持严打高压态势;坚决整治盗抢骗、黄赌毒等各类突出治安问题和校园、企业周边等重点复杂地区,全力维护社会公共安全。
要创新完善打击犯罪新机制。针对高发多发的盗抢骗、黄赌毒等突出犯罪活动,尤其是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电信网络诈骗、食品药品安全、涉众型经济犯罪等,建立完善与通信运营商、商业银行、金融清算机构和第三方支付机构等多方集群联动机制,实行防范、打击、治理一体化运作的实战机制,合成作战、快速出击、精准打击,并尽可能减少群众的经济损失。
要健全社会面动态防控机制。针对信息化、动态化、智能化和现代化的犯罪活动,按照信息引领警务实战模式,在加强人防、物防、技防建设,完善社会治安防控运行机制的同时,科学划分巡逻网络,优化防控警力布局,加强警务装备保障,屯警街面、动中备勤、武装处突,编织全方位、立体化、动态性公共安全网,全面提升社会面动态防控能力。
要加强重点行业治安防控网建设。强化重点行业公共安全监管,着力推动党委政府领导责任、行业部门监管责任、企业单位主体责任的落实。突出易制爆、剧毒化学品生产、仓储、运输、使用等环节的监管,确保“管得住、控得了、服务好”;突出邮政、快件寄递行业与渠道安全管理,落实收寄实名、开箱验视、仪器安检“三个100%”。加强安全生产监管工作,全面排查和整改各类安全隐患,严格实行安全等级化和监督数字化管理,坚决预防和杜绝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
主动对接公民公平正义需求,扩大对法治公安的有效供给
针对人民群众对某些公安警务执法不规范、不公正等问题的反映,必须聚焦建设法治公安目标,坚持久久为功,深入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切实把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的要求落实到具体执法实践,用执法水平和执法公信力的提升助推公安警务供给质量的提升。
要完善执法制度机制。要紧紧围绕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完善适应证据裁判规则要求的证据收集工作机制,深化受理立案和刑事案件“统一审核、统一出口”制度改革,落实案审机制改革,确保侦查的案件事实证据和诉讼程序经得起法律检验,预防冤假错案;完善接处警等重点执法环节工作规范,规范行政裁量种类、范围和幅度,杜绝随意执法、滥用自由裁量权等问题;全面推进“阳光执法”,落实执法告知制度,有效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努力使人民群众在每一项执法活动、每一起案件办理中都能感受到社会公平正义。
要健全完善执法管理监督体系。用硬件建设倒逼规范执法,全面推行基层所队案件管理区、执法办案区、涉案财物管理区,市、县公安机关案件管理中心、执法办案中心、涉案财物管理中心、公安行政服务中心等执法“三区四中心”建设,形成对“案、人、物”三要素集中统一的高效管理机制,实施对执法办案的全要素、全过程、全领域管控,努力形成与检察院、法院等对刑事物证“换押式”移交、一体化运作、规范化处置机制,切实强化执法管理的监督机制。
要严格落实执法办案责任。全面梳理执法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完善执法质量考评和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严格落实对违法犯罪嫌疑人讯问全程录音录像制度,建立对违法犯罪嫌疑人辩解、申诉、控告的审查处理机制;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保障律师的知情权、申请权、会见权等,建立覆盖执法全过程和各关节的责任链条,努力形成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失职问责、违法追责的执法办案责任体系,确保执法权力规范运行。
主动对接群众便捷办事需求,扩大对公共服务的有效供给
公安行政管理工作与经济社会发展密切相关,与社会领域部门休戚与共,与群众生产生活息息相关。针对当前群众反映强烈的办证难、办事难等突出问题,必须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的理念,积极回应社会关切,主动顺应群众期盼,进一步研究改进和推出更多更好的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和便民利民惠民的新举措,着力打造服务型公安机关。
要精准改革、简政放权。围绕“一带一路”、海洋经济发展等国家重大发展战略,一方面落实户籍制度、居住证制度、驾考制度、出入境制度等改革政策,促进人口流动、经贸往来和人才引进;另一方面进一步清理公安行政审批项目、分类精准授权、简化办事手续、优化办事流程,努力增强人民群众的满意度和获得感。
要创新方式、便捷高效。紧扣“便民、快捷、高效”的服务理念,在着力构建市、县(区)和基层警务服务站“三级联动”的服务民生网络体系,将公安机关服务事项全部纳入受理范围,实行一站式受理、一条龙服务的同时,主动顺应国家“互联网+”战略和群众运用移动互联网便捷需求,积极创新“互联网+警务”服务管理新模式,充分运用科技信息手段,着力完善“网上公安局”、“网上派出所”、“网上警务室”建设,科学搭建公安微信群、微博群、QQ群等网络警务服务平台,全面建设开通“微警务”,进一步丰富和拓展公安行政管理服务的内涵、方式和路径,激发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新动能、打造公安行政管理服务的新亮点,着力解决服务群众的“最后一公里”问题。
要热情规范、主动服务。按照“规范、文明、热情”服务的要求,围绕证件办理、审核审批、安全预警、法律咨询等警务服务,不仅在警务服务站点等窗口做到文明礼貌、微笑服务、规范细致、热情周到,而且要通过“公安110”、“警民热线”、“警方之声”等方式,切实落实警务服务、宣传进社区、进单位、进学校、进家庭,着力增强人民群众的满意度和舒适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