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上的心理学”理解与适用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额敏垦区人民法院 刘英
把一生都奉献给司法事业的邹碧华走了,我有幸曾买过他主编的《法庭上的心理学》一书,再捧着读时,那种感觉会如此不同。这是一本与司法心理学有关的通俗读物,读完会让你感觉到,有时专业知识并不重要,关键是处理事情的能力,尤其是心理阻抗的祛除,对于办案的法官来说很重要。
法庭上的心理是一把看不见的利剑,当事人进入到法庭,要求解决的不仅仅是法律问题,我们可能面对的是人身损害、亲人丧生、反目为仇或者感情破裂,也可能因为紧张生活关系、激烈的职场竞争、沉重的经济负担、脆弱的人际关系等生活中出现的重大变故,等等问题,伴随着抑郁、焦虑、压迫、紧张的负能量情感而把不满的情绪和心理问题一并带进法院来。所以,法院是各种矛盾的集结地。作为法官,如何从根本上化解矛盾,达到社会和法律的统一,就需要我们不仅运用法律理论和方法,还要运用心理学知识和技能帮助当事人打开心结。
关于心理学的技能,首先让我们要学会倾听技术。我们大多数的法官都存在一个反驳倾向障碍,这种倾听障碍主要表现为,在说话者还在说话的时候就考虑如何应对对方、在心里模拟与对方辩驳急于得出结论。这是一种障碍,降低了倾听的关注度,影响了有效倾听,忽略了一些关键细节,会导致还没等当事人把话说完,就已开始与当事人展开激烈的辩论,结果不仅案情没有搞清楚,而且形成了法官与当事人的严重心理对抗。所以我们要掌握倾听技术,懂得倾听、善于倾听。
其次是沟通技术。法庭是决定当事人胜负和利益归属的关键场所,当事人在法庭上往往会比较敏感,法官的一举一动、一言一行,都会在当事人心里产生了某种效果。曾有一个当事人投诉,说法官在法庭上看了对方十八眼,只看了自己两眼,于是他就认为法官有偏颇。虽然无从考证法官是否有倾向性,但法官没有意识到自己的举止和眼神会在当事人内心引发强烈的心理反映是实情。所以,法官职业是一个高风险行业,平时就应该多注意自己细节上的一些训练。在法官面对形形色色的当事人中,有些当事人遭遇强烈的心理创伤时,人体会产生一些保护性的反映,任凭法官怎么去做思想工作,都不会接受其意见,这时我们要做的是挖掘其心理的需要,转移当事人的注意力,尽量避免再去创伤,对其情绪进行控制。当事人处于愤怒时,要注意不要让冲突升级,注意使用冷处理的技术,当事人发怒本身也有情绪发泄的过程,发怒过程中可以体会到这种信息带来的内心的症结和需求,待平静过后才能更好地去做思想工作,最终达到双赢。
再次是知觉分析的技术。《法庭上的心理学》讲到,每个人的知觉都经历信息的选择、组织和解释,所以我们谈话方式应有家常聊天式、关心询问式、压迫质问式、冲击式、诱导式等,我们在谈话中针对不同的对象要采取相应的方式,目的是在于了解对方的心理活动和心理现状及真实意思的表示,找出心理症结,进而运用正确的方法进行疏导,消除其内心的疑虑,建立起信任的纽带。作为法官,我们理解的不仅是法律的适用,更要深刻理解当事人所遭受的痛苦,并帮助他们认识到存在于其情绪背后的真正起作用的非理性思维,进行认知重建,让其逐渐从阴影中走出来,把人心深处最善良的一面激发出来。
记得不久前我在处理一起离婚案件中,就运用以上理论进行处理,结果很是圆满。原告崔某诉被告杨某离婚,因为两位当事人都是再婚的七八十岁老人,被告杨某作过脑肿瘤手术,原告崔某右大腿粉碎性骨折。婚前感情尚好,因被告背着原告将其婚姻存续期间夫妻共同财产房屋过户给自己的儿子引发了家庭矛盾,后来原告腿摔断被告的不照顾加深感情破裂,庭审中双方都同意离婚,争议的焦点是房屋所有权。庭审前庭审后我们做了大量的调解工作,因矛盾深调解无效,当事人双方开始与我对立,原告给我发了十几条信息,打了几十个电话,告诫我要秉公办案,照顾妇女和残疾人的利益,要求把房屋判给她,否则她就不活了。杨某过错在先,一说他的问题就大发雷霆,回到家又是掐电又是关暖气又要自杀。我建议简转普延长案件审限冷静处理,期间做了大量工作,找双方当事人、双方子女、双方律师谈话了解情况,去社区,去家里传到法院做工作,最后我才明白归结还是两个人的感情问题,因爱生恨是件多么可怕的事。找到问题所在,让原告找被告从感情角度好好谈谈,建议原告写封信,把曾经的甜蜜幸福到现在反目为仇的原因写给被告听,经过四个多月的冷静处理及多方共同努力,结果被告听取了原告的意见,双方平和进行调解处理,当他们双手紧握与我挥手致谢的一刻,我心里产生丝丝暖意。我们用心做事用爱做人,体会每个当事人的难处,会随每一起案件成长强大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