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日报全媒体记者 蔡长春 2月11日,国务委员、公安部部长赵克志签署命令,追授湖北省南漳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三级警长郑勇全国公安系统二级英雄模范称号。
在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中,郑勇始终坚守工作第一线,1月24日除夕在值班岗位上突发急性肝衰竭,到大年初一陷入昏迷,在与死神搏斗了13天后,2月5日,经医院全力抢救无效,不幸牺牲,年仅40岁。
郑勇自1996年参加公安工作以来,始终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恪尽职守、爱岗敬业,顽强拼搏、无私奉献,在平凡的岗位上做出了不平凡的业绩。在派出所工作期间,他扎根基层、忠诚履职,把百姓挂在嘴上、更放在心上,严密防范严厉打击各类违法犯罪活动,积极妥善调解处理矛盾纠纷,为维护辖区治安稳定、保一方平安作出了积极贡献。2016年从事交通管理工作后,他以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全身心投入道路交通秩序整治和安全防范宣传等各项工作,严格执法、热情服务,出色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有力确保了辖区道路安全畅通。在疫情防控工作中,他主动请战、忘我工作,1月21日至24日连续加班,拼尽全力战斗在抗击疫情一线,1月25日,意识尚清醒的他还交代妻子把下个月工资全部交党费,他用生命诠释着“疫情当前,警察不退”的责任担当,更用一生践行着“人民公安为人民”的庄严承诺和高尚追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