践行初心使命 守护公平正义
记四川省武胜县司法局金光司法所所长赵忠
□司法行政“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风采录
□ 法制日报全媒体记者 马利民
今年6月25日,第九届全国“人民满意的公务员”和“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表彰大会在北京召开。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在人民大会堂亲切会见受表彰代表。四川省广安市武胜县司法局金光司法所所长赵忠荣获全国“人民满意的公务员”荣誉称号并在会场接受表彰。
赵忠获得的荣誉称号不止这一个,他几十年如一日践行着一名共产党员、一名基层司法行政工作者的职责担当,曾先后荣获“全国人民调解能手”“全国模范司法所长”和四川省“人民满意的公务员”等称号。
“作为一名优秀的法律工作者,不仅要有精深的法律功底,更要尽心竭力,处处把维护基层困难群众的合法权益放在首位,对于不遵守、不服从国家法律的行为,特别是侵犯困难群众权益的行为,一定要勇于挺身而出,彰显法律的公平与正义。”赵忠说。
定分止争
他是为平安和谐保驾的“救火员”
赵忠总是以“救火队员”的身份出现在一个又一个非正常死亡矛盾纠纷现场。
2010年的夏天,蝉声低吟,乡村一片宁静祥和。突然撕心裂肺的哭喊打破了宁静:武胜县街子镇某村的段某被正在修路的装载车碾轧致死。血淋漓的现场深深刺痛了段某的丈夫周某,两天后,沉浸在悲伤中的周某无法接受事实,也因病逝世。
一时间两位亲人的离世,段某与周某的亲朋好友群情激动,坚称段某与周某的死因均与肇事方有因果关系,要求肇事方赔偿100万元,否则,将采取堵路、阻碍施工等过激行为。
赵忠受命后第一时间赶赴现场,看到的是一片哭喊、混乱的场面。
面对群龙无首的局面,他果断提出让双方派出代表,会同村干部一起,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和诉求。面对复杂的事态和受害方过高的要求,赵忠在掌握大量的事实和法规下,采取以理服人的方法,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兼顾人民调解的理和情,反复耐心疏导,最后,双方在相互包容中达成了赔偿25万元的协议,一场意外事故引发的非正常死亡赔偿纠纷以人民调解方式予以妥善处理。
近年来,赵忠先后主持调处了几十件非正常死亡重大疑难纠纷,重大疑难矛盾纠纷调处成功率100%。不仅如此,多年来,他办理农民工讨薪、交通事故、工伤赔偿等各类法律援助案件百余起,解答群众咨询千余人次,是人民群众的坚强卫士、维权保障
大爱无疆
他是为司法诠释温情的“好大哥”
赵忠时刻把社区矫正人员和刑满释放人员的冷暖挂在心头,用无私的爱让刑满释放人员心存感恩,让他们重新回归社会。
2011年5月,李某因涉嫌故意伤害罪被当地派出所提请武胜县人民检察院批捕,李某家人找到了赵忠,恳请他考虑到李某家庭的具体困难,向检察院争取对李某宽大处理。
赵忠通过走访了解到,李某故意伤害一案情节轻微,并在事后及时补救得到了受害人的谅解,如果李某被批捕,无疑会给这个原本不宽裕的家庭雪上加霜。
通过他不懈的努力,县人民检察院决定对李某实行社区矫正,这是武胜县首例对涉嫌犯罪人员附条件不起诉实行社区矫正。当知道这个结果后,李某紧紧握住赵忠的手,泪流满面,激动得说不出话来。
如今,李某早已完成社区矫正,他依旧和赵忠保持着联系,在他心中,赵忠是一位好大哥、好老师,在他面临“悬崖”之际,拉了他一把。这个大哥,他认定了。
赵忠用自己的行动诠释了法律的“硬度”与“温情”。
砥砺初心
他是守望为民服务使命的“赵砖家”
工作出色的赵忠,在父母、妻子、儿子的眼里,却称不上是一个好儿子、好丈夫和好父亲。因为他出色的业务能力,领导和同事们都称他为“专家”,而家人却笑称他为“砖家”,说他就是一块“砖”为了工作哪里需要就往哪里搬。
赵忠先后任职于华封、万善等司法所,而如今更是到了更偏远的金光司法所。为此,妻子不止一次抱怨他:“没权没钱跑断腿,不吃不喝磨破嘴,你真的是一块砖,哪里需要哪里搬。”
但他只是笑笑说:“一个共产党员,吃点苦算什么,领导肯定你,群众需要你,吃点苦也值得。”
30年前,赵忠从事司法行政工作的第一天,便在笔记本上写下了“忠于宪法,为民服务”八个字。后来,他找了一个写书法的朋友,将这八个字题写装裱,悬挂于办公室墙上,以此时刻提醒自己。
30年来,赵忠身体力行,忠诚守望,践行了自己作为一个共产党员、一个基层司法行政人许下的八字诺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