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行政“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风采录
□ 法制日报全媒体记者 赵红旗
“人民调解”“司法所规范化建设”“第一道防线”……近日,《法制日报》记者在河南省濮阳市司法局见到基层科科长吴文士时,他若有所思地重复着这几个关键词。
作为吴文士的分管副局长,洪璞解释说,6月25日,他在京参加第九届全国“人民满意的公务员”和“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表彰大会后,一直在思考如何履行好基层科的职责,有效指导司法所在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稳定、推进基层法治建设等方面发挥不可替代的作用,筑牢“第一道防线”。
吴文士在濮阳市司法局基层科工作14年,跑遍了全市90个司法所,熟悉每一个司法所长的性格特点、工作方法,全市专职人民调解员几乎都认识。
“他怎么会不熟悉呢?他最爱到司法所明察暗访。说句心里话,我真不愿意跟他出车,太累了!”濮阳市司法局司机王军锋说,“我曾经跟他一天跑了5个县的12个司法所,路程有500多公里。中午简单吃点饭后,他就对我说,咱们不去旅馆休息了,把车停在路边,在车里休息一下就行。
有一年冬天,王军锋跟着吴文士去暗访司法所人民调解工作,他们早上不到7点就出发了,回到濮阳市区已是晚上10点多。吴文士患有严重的腰椎间盘突出,当时下不了车,在车里慢慢活动了十几分钟,王军锋才把他搀扶下来。
王军锋心疼地说:“吴科长你这是图啥呢?咱一天少去几个地方不行吗?”吴文士笑笑说:“我是基层科长,司法所的情况掌握不清楚哪行啊,只有把情况弄清弄细,我才能给局党委决策提供最有力的第一手资料。”
在吴文士看来,司法所是推进基层法治建设重要力量,也是司法行政机关服务中心、服务大局、服务群众、服务社会的基层平台和前沿阵地,特别是专兼职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情况,直接关系到社会和谐稳定“第一道防线”是否牢固。
“濮阳市在全省第一个建立县级社会矛盾纠纷调处中心,第一个建立县、乡、村专职人民调解员队伍,第一个成立县级人民调解员协会。在三个‘全省第一’上,吴文士功不可没,他给局党委的建议分析透彻、操作性强,局党委适时决定全力推进。”濮阳市司法局党委书记娄建广说,全市推行的人民调解“三三三”工作机制,实行县、乡、村三级联调,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三调联动,人民调解、法律服务、法治宣传三项联手,整合资源,综合处置,把矛盾化解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
“正是因为有吴文士这样的司法行政干警,积极带领广大人民调解员忠诚履职,主动作为,扎实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将大量社会矛盾化解在基层,才有效避免了信访案件和群体性事件的发生,为维护社会稳定发挥了‘第一道防线’的作用。”濮阳市委副书记邵景良说。
“吴文士科长具体指导我们县在全省第一家成立清丰县人民调解员协会,突破体制机制瓶颈,实现人民调解工作提档升级。全县调解案件数量同比增加87%,全县赴市以上信访量同比下降40%。”清丰县司法局局长杨永超说。
吴文士熟悉基层情况,勤于思考。他认为,县级司法局虽然聘请了县、乡专职人民调解员,但是对照人民调解法有关规定,仍存在一些困惑和瓶颈问题,制约着调解工作进一步发展,走行业发展、行业管理的路子,就能有效解决这些问题。
经过实地调研,吴文士建议市司法局党委选择清丰县作为试点,申请成立人民调解员协会,承接政府购买人民调解服务,培养、发展和服务协会会员,根据县乡人民调解工作用人单位需要选聘、派遣会员,对会员进行考核管理。清丰县人民调解员协会成立后,由原来每月给人民调解员发放固定补贴,改为“出勤补贴+月满勤奖+调解案件补贴”,按照工作量和难易程度分类发放,同时建立末位淘汰机制。
吴文士的言传身教,深深影响着身边同事和全市的司法所长、人民调解员,全市涌现出12名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员、4个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委员会、2个全国模范司法所、2个全国先进司法所、3名全国模范司法所所长、1名全省人民调解专家。
新习镇司法所调解员李石林是12名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员之一。他患有神经性耳聋和传导性耳聋,听力很差,但坚持在人民调解员这个岗位上一干就是十几年,风里来雨里去,调百家事、解千家忧。吴文士与他十分熟悉,专门撰写了《199页卷宗背后的调解人生》来介绍李石林的调解方法和效果。
“吴科长特别关心我们这些基层人民调解员,经常到司法所指导我们写卷宗,讲工作方法和技巧。好多调解员都觉得吴文士不像科长,更像一个贴心的老朋友。”李石林说。
作为河南省司法行政系统唯一荣获“人民满意的公务员”称号的干警,吴文士肩负着党委政府的重托,承载着群众的信任与希冀,他说:“我要像一颗石子那样,在筑牢‘第一道防线’上积极发挥作用。”
濮阳市委书记宋殿宇接见吴文士时说,全市公务员队伍要以吴文士为榜样,把“人民满意”作为工作标准,立足本职岗位,创造更多佳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