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正司法 一心为民
——记全省优秀法官安旭晨
兰州日报社全媒体记者张烁文/图
安旭晨开庭审理民间纠纷
在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表彰2018年全省优秀法院、全省优秀法官和全省法院办案标兵中,有一位年轻的“全省优秀法官”,他就是榆中县人民法院安旭晨法官。日前,记者来到兰州市榆中县人民法院,采访了这位“全省优秀法官”安旭晨。
工作时间不长成绩不少
1975年出生的安旭晨,是甘肃武威人,大学本科学历。2007年进入榆中县人民法院工作,先后在民一庭、行政庭、审监庭、金崖法庭从事民事审判、行政审判、审判监督等工作,现任榆中县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副庭长,在金崖人民法庭从事基层辖区民事审判工作。该同志在一线审判岗位上兢兢业业,恪尽职守,廉洁自律,以情办案,依法判案,默默地在审判岗位上用高质量的工作成绩书写着一名人民法官的价值与追求。近三年累计办案共740余件,其中2016年,审结案件202件,2017年,审结案件230件,2018年1至11月,审结案件316件,所办案件中无一件缠访案件,无一件超审限案件,2017年,立个人三等功。
成长和学习的十年
2007年至2018年,安旭晨从民一庭书记员做起,从最初的文书填写、案件送达、裁判文书校对、庭审记录开始,一点一滴认认真真学习书记员工作的每一个环节。不久之后通过了国家司法考试,随后被任命为助理审判员,开始独立办案,再次努力学习大量的法律法规及各种裁判案例,学习各种调解审判实务及技巧。2016年,该同志被正式任命为审判员,具体负责金崖人民法庭的民事审判工作,开始大量处理基层百姓及辖区企业的各类民间纠纷。到了基层法庭后,他经常参与送达各类案件材料、调取证据、询问案情及案件回访,成了辖区群众口中的忙碌法官。他把司法为民牢记在心,为了能彻底化解双方当事人的矛盾,他经常在别人还在睡梦中的时候就启程,在农户的炕头和田间地头同他们谈家常,进一步拉近距离,查找矛盾的源头,耐心细致地做思想工作。他深知所服务的对象都是一些不懂法律的农民群众,他更是十分耐心地用浅显易懂的语言给他们讲道理,让他们打官司能够赢得明明白白,输得心服口服。他经常牺牲个人午休时间接待当事人、开庭审理案件、起草法律文书,赶写裁判文书。他积极响应家事审判改革要求,通过自学和考试获得了国家二级心理咨询师资质,为家事案件当事人心理疏导创造了有利条件,通过心理干预措施办好办妥了一大批家事案件。
公正司法一心为民的十年
安旭晨始终坚持公正司法、一心为民,时刻牢记群众利益无小事,始终把人民群众的冷暖放在心上,公正办案。近三年来,他审结民商事案件700多件,占全庭结案总数的85%以上,在全院也排在前列。案件质量达标率为100%。其中调解和经调解撤诉结案超过400余件,占结案数的59%,调解率居于全院中上水平。经统计,他办结的案件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平均审限为44天,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平均审限为81天,没有超审限的案件,也没有因办案不公当事人上访的案件。在处理矛盾冲突较大的案件,如家事案件、土地纠纷案件、民事侵权案件中,该同志耐心做案前了解、矛盾分析,案中多方面调解说服,案后定期进行回访记录,努力化解可能激化的各类社会矛盾和不稳定因素,其耐心细致的工作方式得到了当事人的积极评价。
自律清正履职的十年
在法官事业发展中,他把“不以恶小而为之”作为他的座右铭。作为一名民事法官,最难过的不是业务关,而是人情关。面对形形色色的说情者,既要做到依法办案,又不伤说情者的面子很难,他的做法是:原则问题一定要坚持,对说情者送来的礼品一定当面拒收,退不掉的,事后也要采取果断措施坚决退回。为此,他也得罪了一些朋友、亲戚甚至领导,但他认为,为了人民法官的荣誉,为了公正司法、司法为民的事业,都是值得的。全庭干警在他的影响下,都能廉洁自律,自觉抵制各种不良之风,不仅使案件得到公正的判决,而且树立了法官的良好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