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安委办 应急管理部印发通知要求
严密防控公共安全相关领域重大风险
法制网北京9月10日讯 记者蔡岩红 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应急管理部印发通知,要求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切实加强当前安全防范工作,以极端认真负责精神狠抓各项安全防范责任措施落实,有效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为庆祝新中国成立70周年营造良好环境。
通知要求,要自觉扛起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的政治责任。各级领导干部要亲力亲为、深入一线检查推动工作,强化各类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严之又严、细之又细地排查治理各类隐患,坚决防止表面化、一般化,严防各类事故发生。
通知指出,要紧紧抓住重点行业领域深化隐患排查治理。要突出抓好危化品企业、化工园区“两个导则”宣贯落实,特别是盯紧看牢大型油气储备罐区、基地、码头和油气管道高后果区等。要坚持把煤矿作为重中之重,深入一线开展全面检查,做到责任措施到点到位到人。加强烟花爆竹非法生产经营储存窝点排查整治和工贸行业动火、进入受限空间等特殊作业管理,强化高铁地铁、桥梁隧道、电站电厂等危险性较大建筑工程安全整治,抓好电力、渔业船舶、农业机械、军工等行业领域风险管控和隐患治理。
通知要求,要严密防控公共安全相关领域重大风险,精准把握重大节日安全生产规律特点,强化交通运输安全监管,加强大型综合体、“多合一”场所、文博单位等重点单位安全检查,加强校园和各类景区景点安全工作,深入排查化解寄递物流、城市燃气、供电供水、轨道交通等行业领域安全风险。
通知强调,要集中开展安全执法检查专项行动,针对安全风险大、事故多发的重点地区、重点行业领域,突出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遏制重特大事故,加大监管执法、明查暗访力度,真正深下去、严起来,推动层层压实安全责任,督促地方各级、各部门和企业严格落实安全防范制度措施。
通知要求,要毫不放松抓好防灾减灾救灾工作,各级应急、气象、水利、自然资源等部门要加强自然灾害监测预报、会商研判,及时发布预警信息,督促指导各地做好旅游景区、在建工地、重要建筑、民生设施和地下矿山、尾矿库、危化罐区等安全防范措施,严防自然灾害引发次生事故。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到岗带班、关键岗位24小时值班制度,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和安全生产等专业救援队伍要进入战备状态。
据悉,国务院安委办将于9月上旬至10月上旬,在全国集中开展危险化学品企业“排险除患”专项行动。专项行动内容包括,全面开展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精准化排查治理,突出抓好安全警示教育和承诺,着力做好重点部位、重点环节、重点危化品的安全管控,强化应急救援演练,聚焦重点时段、重点地区扎实做好危化品重点县专家指导服务,全面强化危化品全链条安全监管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