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日报全媒体记者 万静
6月8日,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联合举办的“法治蓝皮书《中国法治发展报告No.18(2020)》发布暨中国法治发展理论研讨会”在北京举行,并发布了“中国政府透明度指数报告(2019)”,连续11年对49家国务院部门、31家省级政府、49家较大的市政府和125家县(市、区)政府的政务公开工作开展了第三方评估。
《法治蓝皮书》公布2019年政府透明度评估结果。基于对决策公开、管理服务公开、执行和结果公开、政务公开平台建设、依申请公开的评估,2019年政府透明度指数评估结果显示,国务院部门排在前列的有:交通运输部、海关总署、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民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司法部、水利部、商务部。省级政府排在前列的有:北京市、上海市、广东省、贵州省、宁夏回族自治区、四川省、山东省、安徽省、湖北省、天津市。较大的市排在前列的有:厦门市、广州市、深圳市、成都市、青岛市、宁波市、银川市、合肥市、淄博市、武汉市。县(市区)政府排在前列的有:上海市普陀区、浙江省宁波市江北区、北京市西城区、山东省威海市荣成市、广东省深圳市罗湖区、上海市虹口区、浙江省温州市瓯海区、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上海市浦东新区。
《法治蓝皮书》指出,随着实施十年有余的《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修订并实施,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制度不断完善,公开范围继续扩展,公开要求进一步细化,公开效果不断提升,助力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
首先,2019年,政务公开规定得到进一步完善,政务公开要求继续细化。修订后的《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从落实“以公开为常态、以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入手,扩大了主动公开的范围,取消了关于依申情公开“三需要”表述,细化和完善了依申情公开流程,同时,加大了《条例》各项制度的落实保障力度。国务院主管部门也发布文件,细化关于政务公开的有关要求。
其次,各级政府以政务公开为手段,助力提升治理水平。政务公开在优化营商环境、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加强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加强和规范事中事后监管、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构建等方面的作用日益凸显。
再次,各级政府稳步推进决策公开,有序参与规范用权。有31家国务院部门、17家省级政府、37家较大的市政府以及54家县(区)政府门户网站设置了意见征集专门栏目,集中发布重大决策预公开草案及征集公众意见的情况。部分评估对象利用网站栏目设置等,集约化公开意见征集的草案、反馈意见等,方便公众参与及查看反馈意见,涉及6家国务院部门、8家省级政府、24家较大的市政府及23家县(市区)政府。部分评估对象对重大决策草案进行解读。涉及3家国务院部门、1家省级政府、2家较大的市政府、1家县(区)政府。
另外,各级政府机关注重细化政务服务信息、便利信息查询获取。评估显示,2019年政务服务事项目录的公开情况较好。43家国务院部门和被评估的所有的省、市、县(市区)三级政府均公开了政务服务事项目录,国务院部门的公开率由上一年的84%提高到91.49%,省级、较大的市及县(市区)三级政府则由上一年的74%、51%、57%全部提升到100%。此外,多数评估对象集中展示了“全生命周期”办事服务事项。有26家省级政府、42家较大的市政府、125家县(市、区)政府能够集成展示市场主体(企业)“全生命周期”办事服务事项,占比分别为83.87%、85.71%、100%;有21家省级政府、35家较大的市政府、124家县(市、区)政府能够集成展示个人“全生命周期”办事服务事项,占比分别为67.74%、71.43%、99.20%。部分对象梳理并公开了确需保留的证明事项。有11家国务院部门、10家省级政府、19家较大的市政府、21家县(市、区)政府梳理并公开了确需保留的证明事项清单,各级政府已陆续开展了相关清理工作,并公开了确需保留的证明事项清单。
最后,各级政府机关还加大执法信息公开,规范行政执法行为。部分评估对象行政执法平台公开情况较好。如广东省建设了覆盖省、市、县(区)、镇四级行政执法信息的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公示信息范围覆盖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检查、行政征收征用、行政许可等各类行政执法行为,平台中分为“行政执法信息事前公开”和“行政执法信息事后公开”子栏目。34家国务院部门、31家省级政府、49家较大的市政府、125家县(市、区)政府单位中有96家政府门户网站集中设置了“双随机”专栏,集中发布“双随机、一公开”信息。在行政处罚信息公开方面,各级政府行政处罚事项清单公开情况较好。31家省级政府、47家较大的市政府、116家县(市、区)政府网站集中公开了各部门的行政处罚事项目录,公开比例分别达到100%、95.92%和92.8%。各级政府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行政处罚结果公开较好。28家省级政府、43家较大的市政府、105家县(市、区)政府公开了2019年度处罚结果,公开率分别达到90.32%、87.76%和84%。
《法治蓝皮书》指出,公开透明作为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路径之一,作为实现共建共治共享目标的重要手段之一,必将日益发挥不可替代的作用。2019年,虽然政务公开进展和成效明显,但决策公开、执行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等方面仍然存在各种问题,集中表现为落实公开责任不到位、政务公开距离群众需求仍然有差距、部分领域公开内容仍待细化等。因此,《法治蓝皮书》建议,准确全面地把握新时期政务公开的地位与作用,紧紧抓住公众知悉了解政务信息的关切点,运用新科技,提升政务公开的信息化、智能化水平。